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中共中央专门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如今,中共中央《意见》已实施一周年,检察机关落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一起来看看。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任务,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灞桥白鹿原地域文化,构建“白鹿”系列特色品牌矩阵,以党建品牌矩阵为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法律监督、司法为民深度融合,着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检察院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党建与队伍建设的内在逻辑,精心打造“清检新锐”党建品牌,创新构建“清淬营”“清律评”“清锋行”三位一体子品牌体系,将党建引领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为民服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以品牌聚合力、以党建促履职、以履职显担当,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基层检察院作为直面司法办案、直面人民群众、直面矛盾纠纷的“最初一公里”,也是抓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更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不折不扣狠抓贯彻落实。陕西省子长市检察院以推动业务管理精细入微、案件管理井然有序、质量管理严格高效为抓手,以多办案、办好案的实际成效,答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这一新时代检察命题。
中共中央《意见》颁布一周年,检察工作有哪些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