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中共中央专门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如今,中共中央《意见》已实施一周年,检察机关落实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一起来看看。
陕西省千阳县检察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聚焦思想引领、队伍建设、文化浸润“三个突出”,不断夯实政治根基、强化日常管理、提升价值追求,全面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灵魂工程”,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生动检察实践书写精神文明建设答卷。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抓手,围绕做实“四个全面”,不断激发高质效办案的内生动力,推动整体工作向上、业务结构向优、社会评价向好的高质效办案。
中共中央《意见》颁布一周年,检察工作有哪些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