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三举措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时间:2022-07-14  作者:王政棉 罗予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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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州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通过借力、借智、借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州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农业面源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66件,督促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70吨、恢复非法占用农用地824亩。

专项行动中,黔南州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专班推进+制度保障+外部联动”新模式,全面借力推进工作开展。黔南州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整合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人才组建工作专班,形成由州检察院检察长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副检察长对重点案件进行领办,员额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主办的工作格局。同时,黔南州检察院制定了《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办法》,要求两级院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发现有关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避免案件线索流失。黔南州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守护耕地红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措施。2021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主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8条,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相关公益诉讼线索立案35件,实现对案件的“双审查”。工作中,黔南州检察院主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生态环保等单位互通联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办法》,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支持等相关工作达成了共识。

农村人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不仅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适用,也涉及证据采集、污染鉴定等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为此,黔南州检察机关巧于借智,通过“专业人才+公开听证+技术赋能”强化案件办理。黔南州检察院建立专门知识人才库,聘请了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等各单位各行业的专家和专门知识人员23名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同时,黔南州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对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收集意见建议,提升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精准性。截至目前,黔南州检察机关共有21件农村人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对重点案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邀请检察技术人员参加,运用无人机有效解决因地理位置带来的人工调查取证困难的问题。

黔南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完善和加强黔南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借势提升专项工作成效。针对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养殖等问题,黔南州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主管部门参加专项工作联席会,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说明,促进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同时,黔南州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村规民约”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新模式,利用村规民约对村民自治的作用,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融入村规民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和群众对人居环境的保护意识。对于畜禽养殖废弃物回收问题,黔南州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后制发检察建议,促使行政主管部门对6个规模化养猪场、1个养牛场给予行政处罚,并派农业专家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建立了无粪便堆存设施、储尿池。

(原标题:借力借智借势 贵州黔南:三举措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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