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各地检察机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年来
时间:2022-07-26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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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各级检察机关迅速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以更强的责任担当、监督智慧,把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更好发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

山西省兴县检察院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一年以来,山西省兴县检察院全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以“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全力守护“耕地红线”。

对兴县某公司擅自占用农村土地修建建筑设施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启动监督程序,兴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规范相关审查工作,纠正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措施,有效保护了土地资源。该院还与县自然资源局共同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土地资源合力。

兴县检察院将持续立足于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用足用好检察建议,做实做优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检察院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一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检察院持续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保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院与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合作办理两起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用10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在敖汉旗三十二连山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基地;积极构建候鸟迁徙安全通道,与敖汉旗公安局、古鲁板蒿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保护候鸟迁徙”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监督推动“敖汉小米”这一地理标志品牌获得更好保护。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敖汉旗检察院用实际行动守护绿色敖汉!

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


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始终依法能动履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同时,遵循“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监督。

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全县40余万条燃气使用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结合实地走访调查,精准锁定45家餐饮单位存在违规使用燃气等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同时,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路径,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专题反映燃气监管的堵点和痛点,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助推燃气行业全链条规范管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安徽省无为市检察院


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以来,安徽省无为市检察院以“府检联动”机制为抓手,深化与行政机关开展公共利益保护的共识和共治。

“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以来,该院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会签文件6份,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会商等48项具体协作机制。该院还聘请13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在依法办理千年青檀古树保护、古城墙遗址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中提供专业意见。

下一步,无为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法润无为”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


地处嘉庚故里的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根据辖区高校多、学生多的实际情况,打造“嘉集检爱、赓续未来”工作品牌,落实落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强调的“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当好青年大学生的同行者、未成年人的守护者、法治观念的引领者。

该院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积极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走进高校上好开学季第一课、毕业季最后一课,帮助青年大学生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该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微视频广受好评,直播云课堂吸引百万师生、家长共同参与。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集美区检察院将持续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法治力量守护辖区安全,让人文集美更具魅力。

江西省浮梁县检察院


一年来,江西省浮梁县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就“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联合各方力量,创新开展浮梁县“两山”生态保护检察工作。

针对破坏生态线索反映不便捷、生态修复开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该院开发“浮梁两山生态”微信小程序,实现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位一体”,运用数字技术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浮梁县检察院将肩负起历史和时代的使命,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保护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老河口市检察院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一年以来,湖北省老河口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及英烈权益保护,采用“主动磋商+公开听证”“最小司法资源+最低时间成本”“多方协作+完善机制”等机制措施相结合,实现以“我管”促“都管”,提升共治效能。

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针对地笼网等问题,该院发挥监督职能,协助党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清江”专项整治行动,销毁地笼网2000余条。

同时,该院积极督促、配合职能部门加强英烈名誉保护、革命遗迹维护工作,合力推动行政机关完成5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程整改,并建立联合巡查制度,以“都管”共同守护烈士荣光。

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以来,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始终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注重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一年来,该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临界干预、罪错帮教等活动150余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助力6名涉案学生圆梦大学。

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学生。该院充分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让迷失的青春重获希望。未来,开阳县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各方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共同破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难题。

(策划:曹烨琼 林木 视频:各基层检察院供稿 韩甜)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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