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聚力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全方位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时间:2022-08-02  作者:杨世林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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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世林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能和使命,肩负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结合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的公益诉讼检察活动,立体化、全方位保护鄂尔多斯蓝天沃土、绿水青山,为市域社会治理凝聚合力。

协同联动,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是内蒙古最大的资源,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有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联动公安、农牧、林草等行政机关协同共治,办理林草领域案件500余件,督促恢复被损草原林地8.5万亩,追偿生态环境修复金9700万元,用实际行动守护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鄂托克旗境内的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生长着距今7000万年的第三纪孑遗物种四合木、半日花,对研究生物的起源、发展演变以及地质构造和古地理环境均有深远的意义。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联合乌海市检察机关与国土、环保、林草以及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对保护区内违建工矿、旅游、养殖等企业逐一走访调查,督促清退了保护区内涉及采矿、养殖等领域的82家生产企业,完成了17家矿山企业治理验收,为珍稀濒危植物重建安全生长环境。因办案效果突出,该案入选2018年内蒙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制度保障,推动资源领域多赢办案。鄂尔多斯煤炭资源丰富,滚滚“乌金”曾带动地方GDP高速增长,但也给生态环境带来沉重负担。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探索实施“三检合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对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并审查,依法能动履职,真正实现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纠正违法与综合治理、追赃挽损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达拉特旗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某煤炭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不起诉案,该煤炭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非法占用林地50.23亩建设厂房,但鉴于本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已得到赔偿与修复治理,且案发后该煤炭公司负责人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公司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检察机关结合企业经营与发展需要,经公开听证后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彰显了鄂尔多斯检察保护公益、绿色转型、保障企业“一案三赢”的办案理念。该案先后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区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案例。

齐抓共管,构筑河湖保护共同体。黄河是鄂尔多斯唯一的过境河流,境内全长728公里,占内蒙古段86%,泽润着鄂尔多斯大地。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联合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打击危险废污染防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等多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机制,形成对河湖生态保护“齐抓共管、联防共治”大格局。毛布拉孔兑是黄河的一级支流,长期以来大量采砂企业未经审批非法采砂,极易淤堵河道影响泄洪,成为杭锦旗河道“清四乱”的重点和难点。对此,杭锦旗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成水利、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共督促清理无证砂厂82家、恢复乱占河道260亩、清除乱堆固体废弃物222.03万立方米、拆除乱建设施2.29万平方米,有效消除“母亲河”安全隐患。该案被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19年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解民忧盼,关注社会治理热点难题。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相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殊群体保护等领域监督活动,妥善解决了一批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针对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该案件入选2022年内蒙古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针对鄂尔多斯地区居民过敏性鼻炎患病率提高的问题,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后,分别向康巴什区园林局、市住建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选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和有益居民身心健康的植物,市政府、康巴什区政府相继发布过敏性鼻炎综合防治方案和防治白皮书。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立足地域特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致力于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五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全区优秀、典型案例17件,公益诉讼检察已逐渐成为鄂尔多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新名片。

(文稿统筹:王冬)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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