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四川:大数据智能筛查推动纵深清查顽疾
时间:2021-11-26  作者:曹颖频 周雅丽 刘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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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周雅丽 通讯员刘云)“‘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从庞大的案件池中找出问题案是整治工作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四川省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组负责人日前表示。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环节,四川检察机关采取“智能筛查+人工核查”的方式,重点筛查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案”,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手段,助力顽瘴痼疾整治。

成都检察机关通过科学设定筛选规则,将审结日期大于受案日期一年、受理后超一年未审结、两次退查及其他反复进入程序的案件等列为重点问题案,并运用统计系统列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并通知立案案件”“退查后未重报案件”两个台账,逐一进行核查。对重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将不批准逮捕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等13类案件列入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案件自查工作计划。

“依托现有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流程监控系统等智能化系统筛查出的疑似病案,将经过承办人自查、流程监管员核查、质量评查员复查3个流程,最终确诊是否为问题案。”成都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说,“‘智能筛查+人工复核’不仅大幅提高排查效率,也更好地保证了工作精度。”据统计,截至目前,仅成都市检察院就已完成近2万件重点案件评查任务,对评定出的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进行了严肃通报和讲评。

此外,四川省检察机关还将智能化数据排查应用于其他法律监督工作环节。乐山市检察院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系统内“超期案件”“退查案件”采取多节点全覆盖监控,进行拉网式筛查,梳理个案疑点,书面要求有关部门、承办人逐案核实回复。

乐山市检察院经排查发现,2018年以来,办案系统共有81件案件显示“超期”,37件案件显示“退回补充侦查”。经逐案核查分析,明确81件案件均为系统升级、新增期限、承办人对错误创建案件未进行删除等原因造成的“假超期”。该院立即采取措施,对能整改的错误创建案件及时上报删除纠改。对于多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逐案分析,乐山市检察院总结形成《一审公诉案件多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况通报》,切实提升了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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