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湖南:出台30项机制整治顽瘴痼疾
时间:2021-11-16  作者:张吟丰 刘士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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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刘士琳)近日,湖南省检察院举行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从系统构建法律监督机制、从严构建自身监督机制、补齐构建监督配套机制等三方面介绍了该省检察院建章立制工作具体情况。

据了解,自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南省检察院聚焦整治顽瘴痼疾,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为抓手,进行针对性系统性整治,已出台机制30项,涵盖长效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素能提升等重点内容,废除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机制15项,同步修改完善相关机制22项。

据介绍,为了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链条在司法实践中所暴露出的断链点进行系统性完善,湖南省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另案处理”“在逃”及其他刑事挂案集中清理工作办法》《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应抗未抗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湖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针对检察机关自身监督不力的重点问题进行从严整治,该院出台《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任职回避规定》《湖南省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禁止范围暂行规定》等规定,将廉洁自律、规范用权要求融入制度细节。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评出瑕疵、不合格案件183件,已督促纠正96件,移送违反检察职责或违纪违法线索20条。针对监督能力不足、力量配置不均、科技水平不高等顽疾,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湖南检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着力破解领导班子结构不优、年龄老化以及检察队伍素能不强、检务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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