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亮点·代表评说|湖北:聚焦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20-09-28  作者:蒋长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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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致富奔小康

湖北:聚焦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恩施市检察院扶贫工作队了解胡蜂产业喂养情况

检察干警帮助村民采茶并了解生产生活情况

“在检察机关的帮扶下,我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强,在家门口就致富奔向小康。”湖北省房县门古寺镇狮子岩村党支部书记宋元军的话,说出了村民们的心声。他身后,一排排整齐的楼房,见证着乡村振兴的足迹。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结合检察职能,以乡村振兴为抓手,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生态治理、产业振兴。

惩村霸,推进乡村秩序治理

“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乡村振兴首先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近日,记者随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干警回访李垴村,这里曾经“村霸”横行。“自从打掉了村霸李某恶势力,村民的生活秩序安稳,心情也放松了!”村民对检察官高兴地说。

李某曾担任李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家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后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今年1月2日,经襄阳市襄城区提起公诉,李某等8人宗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暴露出乡村社会的治理漏洞,检察官们思考的是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襄城区检察院一方面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当地群众得到更多司法实惠;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涉农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入到村民、社区居民当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安全生产等领域提出检察建议444件。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侵占扶贫资金、销售假种子等犯罪活动,共起诉涉农犯罪143人。依法及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支持起诉等案件102件。其中,黄石港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213名农民工追回688万元“血汗钱”。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5.4万元,同比上升21.7%。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司法保障。

治环境,让乡村更宜居

打造平安乡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也刻不容缓。

记者走进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映入眼帘的是条条宽阔整洁的道路延伸至每个院落,一排排整齐的白房子伫立在田边地头……

此前,广东畈村还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晴天一身灰,雨天两脚泥”的脏乱景象。村民随意向河塘沟渠倾倒垃圾、老旧厕所污物直排进池塘等,造成沟渠边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水里的绿藻和杂物混在一起,水体发黑,臭味熏天,周围居住村民深受其扰、苦不堪言。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咸安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路边垃圾进行清理,恢复被污染地块地貌,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农村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该处垃圾进行清运,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

今年6月16日,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着手实施,共清除垃圾40余吨,对臭水池塘污染进行了彻底整改。新增垃圾箱,村民轮流担任保洁员,每天对路面进行清扫。同时,筹措资金对房前屋后铺设水泥,硬化路面。

针对同类问题,汉川、松滋、监利三地检察院分别向相关乡镇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送达检察建议后,还与各乡镇负责人就农村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等问题进行座谈,探讨如何解决问题。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治理、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湖北省检察机关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河湖整治”“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乡村公共卫生防护”等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702件。

扶产业,助农民脱贫致富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选派优秀党员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派驻扶贫工作队,深入开展驻村惠民、修桥铺路行动……特别是开展培植产业扶贫后,拉动了乡村致富。

位于秦巴山腹地的房县门古寺镇狮子岩村,曾是深度贫困村,当地党员干部一直苦寻解决温饱途径,然而致富之路,哪有那么顺遂。“蝶变”发生在房县检察院扶贫工作队入驻后。

“为实现集体经济、贫困户增收,我们与村两委反复研判,紧紧围绕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脱贫的理念,先后流转荒坡地50亩,把打造黄桃基地作为全村增收致富的途径。”扶贫工作队队长马大青向记者介绍。

目前,该村50亩黄桃产业基地共吸纳贫困劳动力100余人,并使“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租金+资金+红金”分红模式和“果树产业+观光农业”脱贫规划环环相扣,极大激发了村民干事创业的热情。该村还种植中药材、魔芋、蘑菇,养蜜蜂,养殖牛羊鸡鸭,实现贫困户人均年增收4500元。

驻村工作队利用“互联网+”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确保“引进来、养起来、卖得出”,保障贫困户收益。通过积极引导留守人员到扶贫车间务工,合作社雇用本村贫困户以及联系对接外地用工企业等形式,实现年均劳务输出100余人,人均年增收24850元。

在房县检察院大力支持下,富裕起来的狮子岩村深入推进村组道路、安全饮水、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改造,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进而激发他们的致富动力。村民彻底告别“房破路窄、做饭烧柴、吃水靠抬、垃圾乱摆”的苦涩生活,如今再来狮子岩村,一定会感到日新月异的喜人变化。

与房县相隔不远的竹溪县,检察机关通过对口扶贫,以产业兴县,增强造血功能,水坪镇漫液村的香蕈菌物科技有限公司、蒋家堰徐家沟村生态有机茶基地、正在建设的洛河生态旅游区、水坪镇众淼森艾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乡村特色产业持续推进。竹溪县如期实现了“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

“脱贫不脱责任,摘帽不摘政策,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咬定目标加把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6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在该县调研时强调。

“脱了贫不满足,一定要致富!”“在家门口就能致富,步行就能上班。”“期待乡村更美丽,产业更具活力和竞争力。”……在通往小康生活的路上,每个人内心都充满力量,那些美好的愿望正在变为现实。 

(本报记者蒋长顺)

擘画美好乡村图景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监利市新沟镇向阳社区党支部书记 顾想平

我来自农村。我关注到,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非常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犯罪,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行动,办理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积极开展消费扶贫等举措,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选派优秀党员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派驻扶贫工作队,这些下派的干部为贫困地区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推动了农村致富奔小康建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在农村这片广阔天地,检察机关大有可为。我希望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撑和力量,为乡村治理助力护航。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眼长效常治,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推动相关领域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有效推动扫黑除恶治根治本。要继续推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全力守护乡村碧水蓝天,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将多元“造血”开发式扶贫作为重点,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形成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家园好的乡村振兴新局面。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检察机关在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还要积极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相关的法治教育。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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