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亮点·代表评说|江苏扬州:让每个孩子成长在阳光下
时间:2020-09-07  作者:梅静 吴恙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组建“天使队”开办“云课堂”消除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隐秘角落”

江苏扬州:让每个孩子成长在阳光下

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向学校发送检察建议

“这下,孩子们的安全有保障了!”8月下旬,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的光影,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某镇的一所小学附近,几位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瞅着学校大门旁刚安装好的全景监控摄像头,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事情得从2019年12月的一天说起。独自放学回家的女生佳佳(化名),在学校门口被卖棉花糖的男子郑某某诱骗至附近街巷内实施了猥亵。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郑某某曾两次因强奸罪被判刑,犯罪手段基本一致。而该学校附近没有监控设施,导致郑某某再次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一个有前科的人员能在学校附近摆摊,大白天实施犯罪却无人发现,这说明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存在隐患。”2020年5月,广陵区检察院向学校和镇政府分别发送检察建议和检察关注函,建议对校园附近固定摊贩经营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全面了解、登记备案,及时取缔不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同时在学校门前、学校与外界连通的街巷、乡村道路等关键节点增设监控摄像头。这一建议很快被采纳,并于秋季学期开始前将摄像头安装到位。

为彻底消除学校周边的“隐秘角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广陵区检察院又对全区6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周边区域进行了走访排查,对发现的向未成年人开放网吧、销售烟酒等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佳佳的父母常年忙于生计在外奔波,对佳佳的性教育几乎为零,而这一现象在佳佳生活的乡镇并非个例。于是,广陵区检察院多名女检察官自愿组成一支“女童保护天使队”,定期为乡村女童普及防性侵知识,让更多的孩子免受伤害。

“走进未成年人心里的‘隐秘角落’,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意义更加重要。”据扬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心理疏导,对失职父母进行亲职教育,帮助“幼苗”走出阴影,重获阳光。

12岁女孩小红(化名)因不堪忍受父母的粗暴教育而离家出走,其间遭一名成年男子伤害。办理此案的高邮市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小红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为防范悲剧重演,帮助小红弥合心理创伤,7月下旬,高邮市检察院聘请具有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的老师,对小红父母进行了“怎样为人父母”的亲职教育,并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小红进行了心理疏导,费用由该院承担。现在,小红父母的认识逐步转变,小红的脸上也愁云渐消,两代人的关系渐趋改善。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能因疫情而停步。”今年以来,针对受疫情影响而搁浅的“法治进校园”等计划,扬州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和广电集团,为师生开设“法治云课堂”。江都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带领四名检察官,六易文稿,四次演练,并准备了十道互动题目,为区职业教育集团师生开讲的春季学期法治第一课,在线观看人数达3.4万人,录制的光盘发放至10万名在校生。

据统计,2019年以来,扬州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3件198人,为243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127次,对10余人开展亲职教育,发送检察建议28份、检察关注函2份,赴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80场,受教育学生达18万余人。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没有终点的事业,我们唯有倾注一腔真情,牵紧每一双小手,才能真正让孩子们走在阳光下,踏上成才路。”对未检工作有着多年心得的扬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志强充满感情地说。

(本报通讯员梅静 吴恙)

携手共护“幼苗”成才

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国凤乱针刺绣研究所技术总监 莫元花

我出生在农村,从小看到身边很多孩子因父母外出打工缺乏关爱,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在我成为人大代表后,尤其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能,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比如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的心理关爱,对其父母开展的亲职教育,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关注函,为学校开设的“云端法治课”等等,思路新,措施实,不仅让未成年人切实受益,也深受家长、学校欢迎。

但是,“幼苗”成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我本人来说,我开办企业19年,免费举办乱针刺绣技能培训班20多次,让3000多名绣娘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我们全镇几乎没有留守儿童,孩子们都在家庭的关爱下快乐成长。

当然,在其他农村或偏僻地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任重而道远。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的协作,推动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缺失问题,成立“农村未检爱心站”,将检察关爱延伸到最基层,为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父母、教师的法治意识贡献更多力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