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占用3年后,这块农田又种上了庄稼
贵州: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守护好“耕地红线”
春夏时节的贵州毕节,夜晚常有雷雨。
雨后的黔西市(原黔西县)某砂石开采区,道路泥泞,没走几步,检察官林江的鞋上就沾满了黄泥巴。
贵州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地区。作为该省首例耕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的主办检察官之一,毕节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林江和办案组的同事们对这个砂石开采区的情况,早已了然于胸。
与之前的尘土飞扬截然不同,经过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砂石开采区里被复垦的耕地上种满了玉米和烤烟苗。
耕地为何被矿区破坏?这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又为何引起了当地多部门联动?记者来到耕地修复现场一探究竟。
堆满砂石的耕地如何修复
涉案砂石公司在黔西市一个有些偏远的村子里。2017年,该公司获取采矿许可证后,在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砂石开采活动。
被非法占用的耕地,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通过与农户签订相关协议租赁的。
在此后近三年的时间里,该公司一直非法占用农用地0.509公顷用于采砂,并将矿区范围外的土地用作工业场地,在场地上加盖钢架棚用于架设生产设备、堆放砂石。
被非法占用的耕地并没有引起当地农户的重视,而张某也不知道,自己的公司已经涉嫌违法。
这片耕地命运的转机出现在2020年7月。
202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共同确定贵州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地区。贵州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共同选择毕节市七星关区、黔西市作为该省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区域,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
试点工作启动后,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对违法占用耕地的线索进行走访排查时,发现了涉案公司的违法行为。
林江告诉记者,办案过程中,经过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的释法说理,该公司主动申请办理部分农用地的使用手续且恢复了部分农用地,但剩余0.3684公顷耕地尚未恢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
看似是一起非法占用耕地的“小案”,但背后牵扯的问题却有些复杂——赔偿和修复工作如何开展?耕地破坏的鉴定工作如何推进?对当地非法占用耕地这一历史“遗留难题”如何破解?
2020年12月18日,经贵州省检察院批准,毕节市检察院依法对黔西市某砂石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办案难题在哪
破坏容易,修复难。
“行政机关同样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陈梅告诉记者,以往这样的案件,涉案单位交了罚款后,修复工作的推进都会比较困难。
作为最高检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工作以来全省首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怎样才能把案子办好?这个问题摆在了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面前。
“贵州省检察院积极与省级行政部门进行协作配合,指导毕节市检察院成立了办案组,针对涉土地案件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的具体特点,助力基层院解决案件办理中的专业难题。”贵州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袁石坚告诉记者,贵州省市两级检察院多次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召开案件分析会,科学确定案件诉讼请求。
“耕地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恢复耕地的自然属性,并修复到符合耕种条件的自然状态。案件的办理也应当以恢复原状为优先诉求,通过诉讼实现保护耕地资源的最终目的。”林江说,惩罚不是目的,案件要办,企业也不能垮。
据了解,检察机关的周密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充分保障。同时,检察机关还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
经过资料收集、走访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等一系列工作,2020年12月18日,毕节市检察院依据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报告,对砂石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该公司停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对受到破坏的0.3684公顷耕地进行复垦修复,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修复。
2021年4月2日,毕节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砂石公司立即停止对涉案农用地的非法占用,限其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自行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复垦修复,并经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修复,则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4.43万元,由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开展修复工作。
案件办结了,原本堆满了大石块的耕地,经过精心修复,重新种植了农作物。
“据砂石厂的负责人介绍,每年产生的农作物还能有几万元的收益。”林江说。
案件判决一个多月后,记者跟随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办案组来到砂石区,看到上下两层被复垦的地里栽满了玉米和烤烟苗。毕节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斗告诉记者,如果再晚一些过来,就能看到地里结出玉米。
样本“小案”有何大意义
0.5公顷的耕地,对于18亿亩耕地而言,或许只是很小的一方天地,但这一小方耕地的成功复垦,却为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办案样本,丰富了试点经验。
对于这起试点工作开展后的贵州省首例非法占用耕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特意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旁听庭审感触很深,我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希望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贵州省人大代表薛朝萍表示。
“这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自然资源部会同最高检下发《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方案》后的第一个民事公益诉讼案。”日前,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对该案的办理结果给予肯定。
“贵州省检察院、自然资源厅按照最高检、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及时召集试点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为加强部门协作提供了规范依据。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检察机关、自然资源部门‘两长’分别担任组长,靠前指挥办案,有力推动了案件的办理。”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树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贵州自然资源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9件,均已立案办理,目前已履行诉前程序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份,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
同时,记者了解到,该案的成功办理离不开黔西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黔西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和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
“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和相关责任制度,将生态与发展两条主线结合起来,和检察机关等部门一起融合贯通监督工作,发挥政治监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黔西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黄守林表示,下一步将总结成功治理经验,与相关部门协作守护好当地生态环境。
“通过检察机关提出民事公益诉讼,破解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工作中调查取证难、违法制止难、移送案件难、强制执行难的问题,对违法当事人形成合力有效打击处理,切实有效地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国家粮食安全夯实了基础。”黔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晏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砂石公司修复的耕地旁,记者看到,检察机关联合法院、自然资源部门建立该省首个“耕地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引导群众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据了解,该砂石公司也成为了毕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定点联系服务企业。
“办案要坚持依法监督与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大局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黔西市检察院检察长蔡淳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将进一步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推进耕地保护,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如今,砂石公司已经恢复正常运营,被复垦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正在蓬勃生长着,很有夏天的味道。
(本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 记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