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3-21  作者:石继耀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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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石继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一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2023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指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保就业保民生。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服务产业强区为抓手,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能动履职,创新监督方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纾难解困,依法能动履职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我院紧盯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做强做优法治保障。自觉把护航民企放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大背景下综合考量,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任务工作清单》等规范性文件,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部署、听取落实情况,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动形成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等情况,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对民企负责人、关键管理、技术岗位等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2019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16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件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0件4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探索实施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弹性管理”机制,建立人员信息库,联动相关部门建立外出绿色通道。对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的涉企人员,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缩短审批时间,创新请假方式,延长请假有效期。2019年以来,共监督批假125人次,为涉企社矫人员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强化监督合力,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多元联动、协同发力,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便捷、优质的法治服务。我院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一体联动,推动形成全方位保护格局。加强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紧盯超期审理、违法保全和先予执行、超标查封等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30件。强化与行政部门交互协作,在涉企案件信息共享、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合力解决企业实际经营难题。强化涉企信访快速处置,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举报案件,实行首办负责、优先办理、跟踪督办、限期反馈机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2019年以来,依据该机制已办理涉民企控告、申诉、举报案件31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探索企业合规改革,贡献检察智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帮助企业“祛病强身”、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最高检批准江苏省全面探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后,我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政法委上报《关于在全区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成立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健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有效参与,帮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后半篇文章”,让企业真正脱胎换骨,走上依法合规经营之路。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的全面审查,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大对涉企案件立案、侦查等活动的监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侦查机关及时撤案或终止侦查或转行政处罚;对长期挂案不处理的,督促侦查机关及时移送审查或继续侦查或解除强制措施。延伸办案触角,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一案一警示、一企一对策”,结合办案深入10多家涉案企业,分析研究涉案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风险源点和制度缺失,对症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等31份,提出意见建议48条,助力企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推动合法经营。

强化释法说理,丰富服务供给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加大对企业普法宣传力度,我院综合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金融借贷、担保、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及经营风险点,推送以案释法文章,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作用,为民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开展“订单式”送法进门服务,以普法进企业等活动为主线,依托“检察官进网格”工作,通过带案下访、实地走访、当面接访等方式,进企开展法治宣传。针对民企网络诈骗多发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反诈宣传,保护企业财产安全。2019年以来,累计向民营企业征询意见140余条,发放普法资料960余份,开展法律服务70余次,实现检察服务“零”距离。持续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聚焦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所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稿统筹:王冬)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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