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河南尉氏:蒜苗长势喜人,蒜农喜上眉梢
时间:2023-01-19  作者:刘立新 张友志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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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友志)1月15日,雪后初霁,记者来到河南省尉氏县庄头镇大范村采访时,看到村民老范站在村头的田埂上,望着自家田里的蒜苗长势喜人,禁不住喜上眉梢。

经查,2021年6月至9月,王某从某肥业公司购买伪劣有机肥料800余吨,并向该公司提供假冒品牌肥料的包装袋,委托该公司进行灌装。后王某又非法套用他人的肥料登记证号,将300余吨伪劣有机肥料通过经销商售卖至尉氏县。老范就是受害农民之一。

“大蒜是我县几个乡镇的主要经济作物,有机肥在这里的农村地区非常畅销。”据尉氏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朱永宏介绍,该县214户蒜农购买、施用伪劣有机肥料后,蒜苗出现大面积烧根死亡现象,受损蒜苗共1022亩。2022年11月,王某、某肥业公司及其总经理被法院判处刑罚。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案的发生反映出肥料经销商没有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当地农民对有机肥缺乏识假辨假能力,该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不到位、抽检不及时等诸多问题。在查明事实、厘清监管责任后,2022年9月9日,尉氏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查处农资经营违法行为、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受害农民维权服务工作等。

尉氏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整改,并部署开展全县农资安全专项检查。此外,该院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在全县400余家农资经营门店张贴宣传页和警示标语,普及农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部署开展农资安全专项检查36次,查处违法经营门店6家;健全完善农资经营监管工作制度,制定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在加强农资生产、经营日常巡查检查的同时,将农资抽查频次由每季度1次增加到3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后,尉氏县农业农村局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了履职情况。

[责任编辑: 陆青 吴越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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