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河南鹿邑:温情司法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时间:2023-01-16  作者:刘立新 徐广宇 危小禁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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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收到特殊“年礼”

河南鹿邑:温情司法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徐广宇 危小禁)近日,一起寻衅滋事案的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河南省鹿邑县检察院,向未检检察官邓悦致谢。收到这份特殊的“新年礼物”后,邓悦向记者讲述了这起颇为特别的案子。

2022年4月24日凌晨,16岁的小雷(化名)和17岁的小星(化名)在回家途中,与19岁的小坤(化名)和21岁的小磊(化名)发生口角,继而演变成肢体冲突,造成小坤和小磊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小雷和小星立案侦查。2022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鹿邑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后,小雷和小星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也表示愿意谅解,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数额达成一致。

通过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雷和小星的父母平日里对他们关心很少,两人都是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平日里尊敬长辈,无其他不良嗜好。此次犯罪属于偶犯、初犯,且两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力赔偿是与被害人未能达成和解的关键因素。在充分审查案件和综合考量后,该院认为此案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条件,可以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

2022年8月1日,该院对小雷和小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此后,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长沟通,充分释法说理。同年12月30日,鹿邑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听取当事人和听证员的意见。经过检察官、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谅解。当天,鹿邑县检察院依法对小雷和小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我们接受处理结果,愿意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犯的错。”小星和小雷真诚悔过。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检察官将用心准备的《给家长的一封信》送给两个未成年人的家长,督促他们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 吴越 高媛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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