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手记|“我买了4头乳牛,日子有盼头了”
时间:2021-10-08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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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 王彦春

单 位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

职 务 党组书记、检察长

感 言 要坚持换位思考,把上访人当成亲人,把群众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

“拿着检察机关给的这笔救助金,我买了4头乳牛,日子有了盼头。”国庆前夕,在对因大火致家产殆尽的司法救助申请人老霍进行回访时,老霍握着我的手久久不放,而我从老霍曾经无望的眼神中看到他如今对生活新的希冀。

老霍与崔某本是邻居,因院墙界线发生纠纷。崔某为泄私愤,将自家院内玉米秸秆点燃焚烧,大火蔓延至4米外老霍家储藏草料的库房,经及时扑救才避免火灾发生。没想到晚上9点多,老霍家的草料库房再次起火,6400捆草料及彩钢房全部烧毁,损失达8.6万余元。

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崔某于当晚再次实施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老霍对该决定不服,于是来到通辽市检察院上访,我院检委会研究后作出维持不起诉决定。

此时的老霍因父母年事已高,需要有人照顾,而他自己四处奔走,生活也变得毫无起色,他对两级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既不理解也不接受。

恰逢6月,我院开展“人民接待周”活动。这次我们改变了过去群众上访才接访的传统模式,而是在办公楼一区常设3个检察室专职接访,让信访群众“状告有门”;我们还探索了“点餐式”信访服务,通过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公布检察长、院领导、检察官接待日程表,实行预约点单式接访。

老霍就是我在接待周上见到的“访友”。那时的老霍风尘仆仆,满目无望与不理解。我给他倒了一杯水,从案件事实、证据材料和处理依据及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我知道,让老霍失望的不仅是我们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还有窘迫的生活。在给老霍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的同时,我们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随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很快为他申请到5万元救助金。

“如果是你的兄弟姐妹,或是你本人走投无路、状告无门,你会怎么想、你能怎么办?”在接待周活动总结会上,我和大家交流着。我想,要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就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持换位思考,把上访人当成亲人,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活动中,我们先后接待群众187件251人次,其中检察长等院党组班子成员接待群众118件170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98%。

近年来,我们突出检察长带头接访,认真落实“新官要理旧账”的要求,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并定期听取基层检察院信访工作汇报,面对面、点对点现场调度。今年以来,我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移交的29件信访事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22件信访事项全部办结,有效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作为地方检察院检察长,我将始终坚守在司法办案一线,和同志们一起以法之名传递司法公正与检察温度。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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