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手记|6年不相往来的亲戚重归于好
时间:2021-09-17  作者:蒋长顺 鲍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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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 黄德胜

单 位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

职 务 党组书记、检察长

感 言 为民司法就是要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我们和徐某又走动起来了,两家现在已重归于好。”8月中旬,我再次回访叶某时,听到他和徐某冰释前嫌的好消息,心里倍感欣慰。

2015年,叶某儿子小叶因公司经营不善,向表姐夫徐某借款100余万元。但就在借款后不久,叶某儿子在武汉一家酒店意外身亡。儿子生前欠下的巨额债务成了叶某心里的疙瘩:“儿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家里人都没有参与,更不知道他还欠了这么多钱。”

在此期间,徐某提出用叶某儿子名下一辆按揭贷款购置的路虎车抵债15万元,并与叶某儿媳黄某签订了一份以车抵债同意书。但叶某认为,儿媳黄某从未接触过公司事务,且儿子的借款全部投入了公司运营项目,没有用于家庭支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由黄某及其子女承担,所以一直扣着儿子一家人的户口本,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几经沟通未果,徐某以15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黄某告上法庭,法院2019年判决徐某胜诉。对此,叶某心中不服,一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此后,黄某因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从而也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上学。因此,叶某多次到区、市相关部门上访。

“法院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支持了诉讼,那剩下的借款如果徐某继续追究下来,我倾家荡产也还不清啊。”第一次到叶某家实地走访时,他向我道出了自己的担心:“人走事了,可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还要过日子啊,背着一身债我睡觉都不踏实。”

“老人家,您别担心,我们来给您做法律咨询服务,帮您解决好这场债务纠纷。”我立即调取案卷详细了解情况,并多次上门向叶某提供法律服务,向其说明案件已执行终结,车辆已通过司法途径过户给了徐某。

耐心地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叶某逐渐接受了案件判决结果并表示不再上访,但对剩余债务仍难以释怀。考虑到剩余债务目前无法明确,短时间内矛盾纠纷无法化解,我又将叶某、黄某和徐某夫妇请到院里,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沟通协商。

“你们之前都是关系要好的亲戚,因为债务纠纷6年不相往来,这次希望大家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希望能把彼此的心结打开。”我开门见山地说。

“车子过户给姐夫我没有异议,不过我担心他再起诉索要剩余债务,我真的没有能力和精力再打官司了。”黄某抹着眼泪说道。

亲情大于天。最终,徐某当场表态:“我和叶老弟以前是生意场上一起打拼的好兄弟,现在他不在了,可我们还有亲情在,看着弟妹抚养一家老小确实不容易,我愿意放弃剩余的债权。”

“6年了,我的揪心事终于解决了。”听了徐某的表态,叶某激动不已。至此,这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看着叶某和徐某紧握的双手,我为亲情的力量而动容,更感动于司法为民的强大力量。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都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只有多从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寻找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检察的温度。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鲍欢整理)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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