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上海松江区:建立公益诉讼“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协作机制
时间:2021-09-13  作者:蒋芸芬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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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次道路封闭到一项机制建立

上海松江:建立公益诉讼“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协作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蒋芸芬)“我们希望能更主动地掌握线索、更及时地跟进情况,争取把安全生产事故给老百姓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就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良性开展召开磋商会,松江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负责人诚恳地说道。而这场磋商会,也促使双方建立了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公益诉讼“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协作。这项机制的建立缘由,还要从松江区近期发生的两次道路封闭说起。

今年5月18日,有媒体发布情况速递,称区市政工程养护队在网格化例行检查中发现某路口雨水管内浮现柴油,决定对该路段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发现雨水井中出现的浮油极有可能对排水管道周围的土壤造成污染,影响地下水、河水的水质。在了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的同时,检察官也深入调查此次浮油事件造成的公益受损情况,明确公益侵害人及生态修复责任。

到了6月13日,另一起事故再次引发松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关注。当天,在沪昆高速公路松江东出口匝道引桥顶部,一辆装有沥青的货车发生侧翻并撞破引桥护栏,车上装载的部分沥青由破口倾覆至桥下主线路面。事故造成高速公路护栏、路政设施和途经的5辆轿车受损,包括货车司机朱某在内的3人受伤。为处置事故、清理现场,该路段三条车道暂时封闭。由于该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得知相关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刻与区应急管理局、交通委进行沟通,了解事件处理进展,明确公益受损情况。

目前,经有关部门的积极工作,两起事故的后续影响均已消除,相关责任单位也已支付相关应急处置和生态修复费用。

从事故发生到跟进了解,松江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多次带队与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磋商沟通,双方经梳理发现,两起事故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从事发原因上看,均存在当事人忽视安全生产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两起事故的办理过程同样暴露出在安全生产领域,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在公益诉讼线索互通、双向合作等方面存在问题。

对此,松江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协作机制,明确在日常工作中,双方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应急管理执法信息、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双方共享信息,充分发挥各自的法律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引入提前介入机制,共同研判案件处置;针对重大突发情况,建立通报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案件办理完毕后,双方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业务交流活动,联合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工作难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相关问题。在案件办理之外,双方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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