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采风]只为这方山水“甲天下”
时间:2019-11-0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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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赢

【桂林市检察院】

桂林作为国家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不仅享有“山水甲天下”的盛誉,也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告诉笔者,该市检察机关结合地域特色,于2018年1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办理了一批案件。如永福县检察院督促修缮飞龙桥、灌阳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湘江战役旧址、新圩狙击战战地救护所等公益诉讼案件,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同时,围绕桂林市加大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心工作,该市检察院组织漓江沿岸11个县(区)检察院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生态公益林及周边土地600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700余亩,清理被污染河道20公里。

实践中,该市检察机关非常注重办案效果,通过探索“恢复性司法”模式,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效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目前,由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占桂林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50%。

智慧办案

【资源县检察院】

2018年10月,资源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生猪养殖场长期非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问题无果。该院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道路和溪流排放养殖废水,现场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进一步了解得知,该养殖场属于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县有200多名贫困户加入,县环保局曾责令整改,但该合作社并未落实到位。

如果简单采取关停整改等强制性措施,是可以解决污染环境问题,但存栏的3000余头生猪如何处理?合作社无法正常运营,投入的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怎么办?办案检察官意识到该案若处理不当很可能就毁掉了一个正在发展的民营企业,也可能会影响全县的脱贫攻坚。但如果不整改,环境污染问题不解决,周边群众愈发不满,激化矛盾又如何处理?

该院进行了案件风险评估和预判,决定在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运营的同时,尽快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该院向县环保局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多次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检察长亲自到实地查看,对合作社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帮助。

在整改期间,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几年前的一桩故意伤害案被羁押。鉴于其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因环保设施资金投入、工程量较大,在短期内完工并投入使用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办案组多次与周边群众沟通,耐心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环保设施建成后,针对运营电力不足问题,该院主动与水利电业部门沟通,帮助合作社架设一条电力高压线,解决后顾之忧。

该案从检察机关介入到问题得以实际解决,历时近一年。群众心中的“愁云”终于被驱散了。

(谢欣)

守护秀美漓江

【灌阳县检察院】

漓江风景名胜区于2014年6月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是广西首个世界自然遗产。但近年来,漓江流域灌江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严重,不法分子的掠夺式挖采行为不仅损害了灌江生态环境,同时也给防洪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灌阳县检察院干警通过走访和实地调查发现,灌阳县水利局作为河道采砂的监管部门,没有切实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就此,该院多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县水利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对方执法难题,共同查找和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措施,进而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县水利部门履行职责,保护漓江河道环境、维护河道及河堤安全、保护沿岸耕地。

灌阳县水利局完全认同检察建议内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迅速组织专项整治非法采砂行动。全县9个乡镇共整治非法采砂点64个,且全部回填平整,恢复河床14公顷,拆除拦砂坝96座。

2018年春节前一天,灌阳县一位人大代表反映,灌阳县某公司一个屠宰点一直将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血水、废物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漓江水系中,污染了灌江水体及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接到举报后,灌阳县检察院立即派员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遂向灌阳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及时查处非法排污行为,双方还召开了联席会议。为落实好检察建议,环保局邀请检察机关现场监督执法,对该屠宰点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废水采样监测。根据调查结果,环保局对屠宰点进行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灌阳县畜牧局得知此事后,主动上门要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以增强其对屠宰行业的监管力度。为防止乡镇屠宰点擅自排污,保证肉类安全,县畜牧局后将乡镇的屠宰点全部取消,统一在县城进行屠宰,再送至各个乡镇,此举让当地群众拍手叫好。

(彭田丰)

摩崖石刻

【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

石刻是桂林的特色文物。桂林石刻始于东晋、兴于唐、盛于宋,经明清以迄民国,它以山水为依托,拥有众多的名人佳作,集中反映了桂林乃至广西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发展历程。现存的桂林石刻集中分布于市区及近城30余处名山洞府的山崖之上,主要包括摩崖石刻和摩崖造像。为加强石刻保护力度,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月颁布实施《桂林市石刻保护条例》。

秀峰区位于桂林市中心,登记在册的国家级保护石刻多达13处,且还有很多散落在乡野间的石刻。按照上级部署,秀峰区检察院开展了“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石刻保护是重中之重。但是,对于秀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来说,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并不那么轻松。因为涉及到文物的行政法条纷繁复杂,对于石刻保护的具体专业问题,检察官基本属于“门外汉”,需要边找边学、边学边用。为此,他们专门采购了专业图书,还广泛搜集打印相关法律规定。为了解文物保护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措施,检察官多次走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桂林文物保护研究院、桂海碑林博物馆,与相关行政人员协调沟通,向文物保护专家咨询请教。为调查取证,检察官们更是一起爬高山,下水塘。

截至目前,秀峰区检察院对国家级保护石刻以及未登记的石刻进行了8次现场勘察,发现文物保护措施不完善两处,文物保护范围内有违规建设一处,监督立案两起。

(高璐)

一山一石一丰碑

【全州县检察院】

1934年的冬天,湘江战役战况惨烈,数万红军将士浴血奋战,血染湘江。新中国成立后,全州县为烈士们修建了陵墓和纪念碑。

今年清明前夕,全州县检察院民行与公益诉讼部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县烈士陵园和零散墓地进行了调查摸排。调查发现,各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管理不规范、年久失修、保护不力、周边垃圾草堆未及时清理等问题,烈士陵园内的乱象与应有庄严肃穆气氛格格不入。

为了维护英烈尊严,保持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全州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零散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

很快,检察建议得到回复,但结果并不乐观。该县民政局称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当前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的职责已移交至县退伍军人事务管理局和县文物管理所。全州县检察院当即邀请上述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整改措施,督促这两个部门履职。经过3个月的努力,全县烈士陵园基本整改完毕。

9月12日,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设施正式落成,烈士们的遗骸也被重新安葬,并举行了隆重的安葬仪式。“一草一木一英魂,一山一石一丰碑。”现在,陵园更加庄严肃穆幽静,这里已成为缅怀革命先烈、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

(唐岚岚 廖飞霞)

古祠新篇

【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

“会仙湿地、十里画廊;义江流域、百里风光;瑶乡山壑、生态康养;人文临桂、状元之乡”,这是桂林市临桂区秀美风光的真实写照,而四塘镇横山村陈氏宗祠就是镶嵌在这“千年古邑”上的一颗明珠。这个宗祠供奉着陈氏的先祖——陈宏谋,他是一位政绩卓著而在民间影响极大的名臣。经年累月,陈氏宗祠已成为当地的重要文物。

今年7月,临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陈氏宗祠大门紧闭,不复往日风采。宗祠前竖立着一座清朝嘉庆帝的圣旨坊,旁边的水塘杂草丛生,门前两尊斑驳的石狮孤寂守候。进一步到现场调查发现,宗祠旁的一棵树龄400余年的古树已被虫害侵蚀,不尽快治疗可能会枯萎。该院检察官立刻与临桂区林业局联系,建议对古树进行虫害防治,让它早日恢复昔日亭亭如盖的盛茂。

10月初,该院又向对宗祠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文物保护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切实加强对陈氏宗祠的管理和维护。

10月24日,临桂区检察院、区文体和旅游局、四塘镇等单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陈氏宗祠,与横山村村民一起清扫陈氏宗祠。事后,横山村陈氏宗祠会长将名为《乾隆明相

盛世重臣——陈宏谋纪实》的书籍赠送给检察官,感谢检察官为文物保护作出的贡献。

(曹阳)

放心水

【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

“检察官同志,你们来看看水厂的取水口,这么脏,难怪我们家的自来水味道怪怪的。”今年年初,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时,有些群众反映漓江瓦窑水厂取水口水质受到污染,生产的自来水有异味。瓦窑水厂是桂林市最大的水源厂,日产自来水15万余吨,供市区几十万人口饮用,水质健康至关重要。

象山区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业联系,了解实际情况,并成立办案小组前往瓦窑水厂取水口实地勘察取证,发现取水口周边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觑。取水口附近有一个排涝沟,沟内有建筑垃圾,拦污栅栏处有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周边餐馆通过私自埋设的排污管将油污水、洗菜水等直接排入排涝沟,上述污染物均通过瓦窑冲排涝沟排入漓江,对漓江中的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经现场抽取水样检测发现,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水质已经遭到破坏。

该院迅速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象山区政府高度重视,与污染源所在地的村委会及居民就卫生环境整改、排涝沟渠整治等问题沟通协商,拨专款进行整治,目前漓江瓦窑一级水源地水质保护工作已经按照相关方案逐步落实到位。

象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实地走访漓江水源污染问题中还发现,象山区一村民委员会租用挖掘机在水源区域挖砂石,将挖出的鹅卵石混合泥沙堆积于河堤,形成从河堤往河道的斜坡,挖掘机上下漓江河堤、护岸致使护堤植被遭破坏,开挖的漓江河床形成长10米、宽6米、深1米的沙坑,致使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该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区城管部门配合下,责令该村委会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检察建议发出几天后,该村委会立行整改,将被破坏的水源地恢复了原状。

检察官守护美丽漓江的公益诉讼行动,获得周围群众交口称赞,“现在取水口的水越来越清了,自来水水质有了很大改善。每天可以在江边散步,心情很舒畅,生活也开心。”

(王静)

恢复基本农田

【平乐县检察院】

近日,平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走进平乐县马蹄井自然村回访,实地查看被毁坏的基本农田恢复情况。看到水泥地和建筑残垣已被松软的土质和绿植替代,干警们很欣慰。

事情还得从2018年年初说起,马蹄井村村民到平乐县检察院信访,反映其村的基本农田在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被用于建设并经营成农庄,造成该村约2600平方米的基本农田被破坏。

获得线索后,该院干警通过实地走访勘察、多方调查取证、详细了解案情,得知负有农田保护职能的该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1月已对农庄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农庄搬离并限期拆除非法占地的建筑设施,恢复原种植条件。行政处罚下达后,该农庄虽然搬离了,但相关建筑设施未依法拆除,原种植条件也未恢复。基本农田保护事关村民切身利益,上述违法行为对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根据调查情况,平乐县检察院及时向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相关人员将违法建筑及设施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与此同时,该院以案释法,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农田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国土部门一边与该院沟通协调,一边积极进行整改,并邀请检察干警到现场查看。平乐镇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共商解决之策。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18年9月初,农庄占用基本农田兴建的房屋全部拆除,恢复了土地种植条件。

该案是平乐县首例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案件的办理不仅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大了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也使得相关部门意识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保护政策落实到村组和农户,从而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蔡冬梅)

本期同题·广西桂林篇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邓铁军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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