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时间:2019-04-25  作者:单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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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4月25日电(见习记者单鸽)“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提高了专业化水平。”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知产保护品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总结道。

2018年12月,最高检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了第四检察厅,负责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专门组建了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办案组,并开展对下业务指导,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也陆续设立了专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办案组或者检察官。

“专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办案组或者检察官负责对所在检察机关管辖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刘太宗介绍。

“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利用自身优势,也创新了一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效。”刘太宗表示。

“有的建立了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新型工作机制。”刘太宗说,如浙江省检察院会同省高级法院、公安厅于2018年4月制定下发《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联合推动在杭州、金华、台州等五个地区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试点。

“有的建立了专家辅助人同步审查机制。”刘太宗说,如北京市检察机关合理调配检察机关技术人员,将技术人员临时编入办案组,对多件侵权假冒类新型疑难案件同步提供专业意见。

“有的部署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活动。”刘太宗说,如湖北省检察机关2018年3月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各下级院认真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

“有的提供了专业化服务,提高维权效率。”刘太宗说,如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建立“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将品牌权利人、执法主体和电子商务平台联合起来,构建“私权救济+公权保护+平台治理”的快速维权机制,对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快速处理,从最短3天缩短到了24小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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