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会见台湾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一行
时间:2016-03-29  作者:王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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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会见台湾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一行。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记者王地)今天下午,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下称《协议》)框架下,应大陆方面联络人邀请,台湾方面《协议》总顾问、台湾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一行访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大陆方面《协议》总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会见了参访团一行。

  曹建明首先对参访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愉快地回忆了去年7月率团访问台湾的情景。他说,去年的台湾之行在台法务主管部门的周到安排下,我与台湾司法界同仁就深化《协议》执行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诸多重要共识,并加深了彼此的友谊。此次参访团来大陆,是双方在去年会见基础上互信务实合作发展的结果,体现了我们双方对《协议》实施7年来交流合作成效的肯定,也体现了您对两岸司法互助合作的高度重视。这必将对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推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曹建明说,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摆脱紧张动荡、走上和平发展道路,各领域合作蓬勃发展。特别是去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马英九先生在新加坡举行了跨越66年的首次会面,翻开了两岸关系发展历史性的新篇章,开辟了两岸关系的新前景。习总书记在会面时提出四点意见,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和两岸关系发展与未来的交汇点上,指明了新形势下两岸关系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曹建明指出,在两岸关系的稳步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近年来,两岸司法合作不断深化。特别是《协议》实施7年来,两岸业务主管部门深化互信、加强合作,在打击电信诈骗、毒品、传销等跨境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赢得两岸民众的高度支持和肯定。在《协议》框架下,两岸检方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设置司法互助二级平台,不断拓展司法互助领域,强化司法交流互鉴,有力推动了双方持续深入发展,维护了两岸社会稳定和民众权益。

  曹建明强调,合作共赢是两岸司法、检察部门交往协作的主流趋势,也是《协议》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他希望继续保持两岸司法界的互访和会晤,共同商讨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关切的问题,在对话交流的基础上,完善机制、积累互信、化解分歧,深化务实合作;积极开展多层级、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活动,积极探索赃物追缴、被害人救助补偿、远程视频取证、联合办案等司法互助新模式,形成打击跨境犯罪的合力,推动《协议》深入实施。

  曹建明最后指出,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过去一年,两岸关系稳中有进,这让我们更加坚信在“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是发展两岸关系的正确道路。我们始终愿与台湾司法界同仁一道,在现有基础上,慎终如始、贞之以恒,珍惜多年努力形成的良好局面,继续推进两岸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开拓两岸司法互助的新领域新空间,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为两岸民众的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罗莹雪感谢曹建明的会见,并积极评价《协议》执行7年来特别是曹建明检察长去年访台以来在维护两岸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积极成就。她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关乎人民福祉,关乎两岸社会稳定。两岸特别是司法界现有友好关系来之不易。希望两岸司法界同仁倍加珍惜良好的合作交往局面,在深化互信基础上,继续凝聚共识、务实合作,让《协议》执行的成果更多惠及两岸社会和民众。也希望两岸检察机关在《协议》框架内加强司法交流互鉴和互助协作,推动两岸检方友好关系持续深入发展。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张常韧,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助理周宁等参加会见。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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