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浙江义乌:创新举措维护公益,检察机关在行动
时间:2018-04-01  作者:张仁平 贺华锋 范跃红 张代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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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举措维护公益,检察机关在行动

福建南平:专项监督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高颜值” 浙江义乌:探索试行“三检并行”办案模式助力公益诉讼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贺华锋)近日,由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牵头组织,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及地方各级林业、公安、环保、司法等部门参与的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同日,南平市检察院驻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据悉,这是南平市检察院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创新举措,也是福建探索区域性生态公益司法保护的有益尝试,对武夷山生态资源保护、对“清新福建”建设、对“高颜值”的福建生态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此次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整治发生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景区及周边区域的16类违法行为,涵盖了森林、植被、大气、土壤、河流、水源、文物、矿产、野生动物、垃圾处理、工业开发等所有涉及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和破坏活动。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办理一批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达到整治一片、惠及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总面积近一千平方公里,跨南平所辖四个县市(区)域。南平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意见》,要求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光泽县等地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办理公益诉讼为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互促互动解决问题机制,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进一步提升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这次专项行动得到了福建省检察院、南平市各相关部门以及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南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专项行动给予批示肯定,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共同保护好绿水青山。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张代磊)“没想到我也能当刑事案件公诉人了,并且还能从中做好民事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近日,正在对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小张有点小兴奋。这是义乌市检察院试行“三检并行”后,由民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办理的第一起刑事公诉案件。

据该院检察长彭中介绍,长期以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诉部门负责审查起诉刑事案件,这是检察机关的固有办案模式。但是,公诉、民行“单线”监督模式缺乏联动。从试点地区的实践来看,公益诉讼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案件线索来自于检察机关内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移送。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义乌市检察院共办理41个涉公益有关罪名案件232件401人,案件数量基础为挖掘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重要来源。

该院决定实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检并行”办案模式。从2018年1月15日开始,民事行政检察官除了原有的职责外,还将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危害公共卫生罪、妨害文物管理罪等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并对刑法第141条至145条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5个罪名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为此,义乌市检察院为民行检察部门配备了4名员额检察官和多名助理,其中有多人为经验丰富的公诉人。彭中说,由熟悉公诉业务的民行检察官来办理公益领域的刑事犯罪,不仅有利于精准打击侵害公共利益的刑事犯罪,也能促使当事人承担起损害范围内补偿、修复、赔偿的责任,更有利于以行政检察的视角,从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并有针对性地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

据了解,2018年义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开局良好,至今已立案8件生态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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