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雷:传承红色基因 打造陕西检察品牌
时间:2018-11-10  作者:柏荣 程振楠 倪建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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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打造陕西检察品牌

——专访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

杨春雷检察长(左一)在城固县检察院调研

陕西是一片革命的热土,这里有延安精神、有梁家河大学问,这里被誉为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采访杨春雷检察长时,他从黑龙江到陕西任职已9个月有余,对于新时代陕西检察工作该怎么开展已有了清晰的思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公益诉讼和捕诉合一为突破,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发展,着力打造陕西检察品牌。随着采访的不断深入,记者还对陕西检察人低调、不张扬的性格和对工作的执着、务实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用好红色资源,推动检察工作多点开花

记者:杨检,您从东北来到中西部、从黑龙江来到陕西任职,两个省的省情不同,工作开展肯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跟我们谈谈吗?

杨春雷:黑龙江和陕西都是北方地区,有很多共性,比如人很敦厚、热情实在,所以沟通不是障碍。陕西检察有得天独厚的资源,背靠着西北政法大学,这所高校为陕西检察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人才。来到陕西后,我总体上感觉大家有干劲、有想法,也愿意干事,所以,我们有信心把新时代的陕西检察工作做好。

记者:从您30年的工作经历中,我们看到您多年从事法学教育,然后跨多个政法部门工作,这些经历对您担任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有什么样的帮助?

杨春雷:12年的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为我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那时我也在做律师,这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进入司法实务工作做了很好的业务铺垫。2000年,通过领导干部公选我进入到司法行政岗位,那几年主要是行政管理经验的积累,行政思维更多的是权衡利弊,而司法实务则是是非对错的判断。2005年,我交流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回归司法业务工作。之后,政法委的工作经历虽然短暂,但对我而言有质的提升,更多地接触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学习到领导的思维方式,对我的视野、领导能力都有很大的影响。2015年再回到检察院担任常务副检察长,多岗位的历练让我知道作为常务应该怎么干,同时,也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记者: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推动陕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您肯定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杨春雷:是的。结合陕西检察工作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出了“一个核心、两轮驱动、多点开花”的工作思路。“一个核心”就是以政治建设为核心,传承红色基因;“两轮驱动”就是抓住公益诉讼和捕诉合一两项业务工作聚力发力,以此带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争取多个业务工作能够创出自己的品牌。

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红色教育资源对检察工作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以政治建设为核心,注重从延安精神、梁家河大学问中汲取力量,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陕西省委对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评价很高,认为理论上有新发展,实践上有新探索。比较有特色的做法就是省院加强了对基层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召开研讨会,组织活动,交流做法,基层院普遍反映党建工作有思路了,与业务的结合更紧密了。11月我们还要开展“红色检察文化传承与发展——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研讨会”等相关活动,研讨如何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这也是陕西检察机关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一个献礼。

转变工作理念,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记者:在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中,陕西会在哪些方面优先发力?

杨春雷: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首先要转变理念,包括整体工作理念和司法理念。理念的转变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比如,渭南市检察机关已经实现了对重点地区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全覆盖。原来派驻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是很难实现的,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对我们派驻开展此项监督工作有误解。后来,我们以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切入点,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形成共识,使他们认识到派驻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是帮助公安机关提高案件质量。派驻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所以监督理念的改变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做好工作最关键的还是要抓落实。我来了之后加强了上下级院之间的领导关系。现在每季度都要听取分市院的工作情况汇报,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每个院10分钟,听完后由省院分管领导逐一点评。我要知道大家在干什么,最高检、省院的要求部署有没有落实。其次,还建立了一个全覆盖的工作体系,省院包括检委会委员在内的院领导一共10个人,每人包一个市分院,同时包七八个基层院,其他的厅级干部也要包基层院,做到对市分院基层院全覆盖,目的是多层次经常地倾听基层的声音,把问题带上来研究解决,加强沟通指导,把最高检和省院的精神传达下去,避免上面的要求基层不知道,基层的情况上面不了解。

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加强问责。我不搞多数院、少数人这种笼统的通报,有问题就具体到人、到院,究竟是谁,指名道姓才能督促大家改正,同时也要让大家慢慢地接受这种直面问题的工作方式。

找准职能定位,将公益诉讼做成业务品牌

记者: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您代表陕西检察机关做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发言,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上,陕西有什么经验做法?

杨春雷: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陕西的公益诉讼一直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推动。比如说:坚持大视野,充分认识新时代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大格局,努力形成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合力;坚持大作为,全力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坚持大练兵,精心打造一流检察公益诉讼队伍,等等。今年7月初,省院集中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市、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和107个基层院检察长进行公益诉讼培训,实现了抓好“一把手”工程的全覆盖。

陕西公益诉讼工作格局现在已经形成。围绕地域特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大秦岭、关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陕西榆林与山西忻州、吕梁三市检察机关近日联手,率先开展以“保护黄河母亲河”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进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相呼应的保护黄河流经区域的生态安全法治保障;延安、榆林两地检察院联手甘肃庆阳,开展陕北石油和煤田造成的土壤污染专项治理,以及对退耕还林加强监督;督促西安、渭南等地针对关中非法采砂、违法占地造成的土壤破坏加强监督;为加强大秦岭生态和“一江清水送京津”的水源保护,组织汉中、宝鸡、商洛与四川、湖北、河南、甘肃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丹江、嘉陵江、汉江生态和水源地保护。陕西省的秦岭生态保护系列案件、万亩黄河湿地保护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件向社会发布。

记者: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下一步的重点是什么?

杨春雷: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坚定支持。省委书记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并要求全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省委政法委也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司改重点任务之一。目前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已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17个,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的指导精神,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互促互动,推动依法行政,共同做好公益保护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建美丽陕西。

建设两个基地,带动检察队伍成长成才

记者:强化法律监督,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是基础,也是保证。关于队伍建设,您有什么样的针对性措施?

杨春雷:开创新局面,队伍是根本。检察队伍建设要着眼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需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发展根基。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依托教育资源丰富优势,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精神、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本领,培养能够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通过典型引路,把整个队伍带起来。

另外,人才梯队建设也很重要,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不会马上见到成效,但是现在必须做。从基层开始培养人,形成梯队,一个区域内要培养出自己的业务骨干,人才可以在区域内流动。

记者:培养陕西检察人才梯队,在教育培训方面有什么计划?

杨春雷:根据陕西检察队伍的现状,我们提出要大力抓专业能力教育。榆林市委今年拿出了100多万元经费支持检察院培训,很不容易,要保证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干警学有所获。我们准备把榆林作为一个点,带动全省107个基层院把专业素能教育培训搞起来。另一方面,鼓励在职学历教育,要培养高端法律人才,引导大家学习理论,有针对性、实践性地研究问题。

我们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动检校合作,拟在11月份挂牌成立陕西省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成立后,将有一批硕士博士来陕西挂职。我们之前还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了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实践基地,在理论研究、案件论证和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两个基地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带动检察机关形成研究问题的学习氛围,另一方面,学者容易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我们的干警擅长解决问题,这就是很好的优势互补。把两个基地建好,肯定能对陕西检察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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