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检察改革形成成果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19-07-20  作者:李春薇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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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以钉钉子精神狠抓《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各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细化分解为67项具体任务,目前已有21项形成成果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去年底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平稳落地的基础上,省以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院业务机构原则上与最高检对应设置,市级院业务机构总体上与省级院对应,基层院通过专业化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承担相应职责解决机构数量受限问题,确保上下贯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检察机关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完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配套制度。

最高检会同中组部、最高法印发通知,规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级设置和管理。注重对各地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配套政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用落实改革的办法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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