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光荣与梦想 走进100个基层院|新疆奎屯:化作春泥更“护苗”
时间:2018-07-06  作者:何海燕 宋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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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春泥更“护苗”

——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检察院

1995年7月,时任奎屯市检察院检察长赵秉哲(右一)与干警们一起布置“新疆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展览”。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9年9月

●现任检察长:韩国锋(第7任)

●现任党组书记:尹苏疆(第8任)

●内设机构:9个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38人,本科学历以上37人

●最高荣誉:2009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2009年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本报讯(记者何海燕 通讯员宋琳)记者敲门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玉芳的办公室,正好碰到她在向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马鸿飞安排“护苗工作室”工作。

“我们的‘护苗工作室’,开始是定期安排检察人员到学校,既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又近距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在,这项活动的工作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校了。”马鸿飞说。

今年3月2日,未成年人唐某在看守所内和自己的父母一起过了一个特殊的元宵节。原本应当坐在教室里上课的唐某,却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无法回到课堂。元宵节当天,未检干警专门带着涉罪未成年人家属前往看守所进行亲情会见,唐某父母就是其中的一对。

见到父母的那一瞬间,唐某的泪水夺眶而出,“爸、妈,我想你们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借此机会,马鸿飞和同事对唐某等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治教育,唐某的父母对他进行了亲情教育,使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庭、社会产生的恶劣影响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痛。唐某当场保证,要深刻反思自己的思想、行为,服从监管,接受改造,出去之后以新的面貌重新融入社会。

陈玉芳告诉记者,该院以“护苗工作室”为起始,现在正大力推进“办案专业化、工作精细化、联动一体化、帮教预防常态化”建设,创建未检工作品牌。

该院在新疆率先成立专门的未检工作办案区,内设未检工作室、谈话帮教室、心理咨询室、听证宣告室等,用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心理测试等。同时,完善各项特殊制度,深化社会调查制度,主动探索下班后、周末审查案件、走访办案机制等;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协作,实行联动一体化;率先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检察官在各中小学任法治副校长等,实现了帮教预防常态化。

自1991年进入奎屯市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工作以来,近30个春秋,岗位几经变动,但陈玉芳始终未离开未检工作。

而立之年的冀某至今仍然记得,是奎屯市检察院叔叔阿姨的帮助,让他的学习和成才之路没有过早夭折。他高考那年曾盗窃过一辆燃油助力车,奎屯市检察院得知他刚参加完高考且准备填报志愿后,考虑到他犯罪动机简单,赃物已退,悔罪表现良好,对他未予批捕,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陈玉芳和同事经过调查发现冀某已经被大学录取,但他从小父母离异,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承担大学学费。奎屯市检察院全院干警又伸出了“爱心之手”,踊跃捐款帮助冀某渡过难关。

当捐款送到冀某手中时,他眼含热泪,激动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上大学的日子里,更加勤奋努力学习,学好本领回报社会,回报检察院叔叔阿姨对我的关爱。”冀某和家人还当场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人文关怀”的锦旗送到办案干警手中。

陈玉芳清楚地记得捐款活动当天,她看着眼前的一幕眼角湿润了,“案件到这里画上了一个句号,我心里终于踏实了”。

2016年,院里专门安排马鸿飞和同事去内地考察学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做法。马鸿飞说:“奎屯市地处交通要冲,区位优势明显,在这儿建起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奎屯的未检工作又多了一个推进器,必然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马鸿飞离开陈玉芳的办公室时,陈玉芳一再叮嘱马鸿飞提早动手,把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的基础性工作搞好、搞扎实,早出成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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