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论坛]创新管理模式 激发队伍活力
时间:2016-07-07  作者:于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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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对标先进担当有为,树立“是优必创、逢先必争、唯旗誓夺”的进取精神,大胆探索创新“梯队式”队伍管理模式,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全面提振,全力打造了一支高度适应依法治国要求的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班子“三力”领航,建设高素质领导核心

  强化班子谋事前瞻力,着力在高点定位、超前谋划上领航。党组一班人注重增强对上级部署的政治敏锐性,谋事先谋势,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干检察”,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意见5个、实施细则70条,着力从“联”“护”“助”“促”“扶”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打出一套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组合拳”,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谋事站高远,坚持对标先进,精心谋划发展思路,部署开展了“出彩”周村检察系列活动,通过品牌效应强力推动周村检察实现跨越发展。谋定而“先”动,我院党组坚持谋事在先、行动在前,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探索跨区污染治理联动机制,得到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充分肯定。

  强化班子业务学习力,着力在总结提高、学用结合上领航。坚持把学习作为干事创业的基础,成长进步的基石。靠学习凝心聚力,要求班子成员克服本领恐慌,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检察业务,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补强精神之钙;靠学习有效决策,注重吃透领会上情,建立健全季度形势分析会、半年(年终)工作总结会等听取部门汇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组成员了解的分管部门的难题,总结提炼检察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为有效决策奠定基础;靠学习增强后劲,班子成员采取走出去向先进学习、派出去到上级学习、沉下去到基层蹲点等形式,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用结合,带动全院干警形成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的良好氛围。

  强化班子工作执行力,着力在干字当先、创造性落实上领航。对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该院党组立足周村实际,找准上级决策精神与周村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精气神和强劲的贯彻力和督查力,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实施工作推进挂销号责任制,制定《重大事项推进计划表》,列明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执行迅速有力;推行“人人都是督察员”举措,由党组成员轮流带队组织督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以强有力的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注重队伍“梯队式”管理,激发检察队伍活力

  近年来,我院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通过开展“检察长谈心”等活动全面掌握每名干警的心理动向和所求所盼。在此基础上,我院探索推行了“梯队式”管理新模式,形成了互帮互助、全员进步的可喜局面。

  让年长干警“言传身教,幸福做事”。将50岁以上的干警确定为第一梯队,他们经验丰富,请他们对青年干警言传身教,既帮助青年干警尽快成长,又让他们感到“老有所为”,倍增幸福感。通过结对子、引路子、开方子等形式,充分发挥老干警对青年干警引领作用,提升青年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和进取心。我院干警吴宝卫、吕冬华年过半百,主动退出法警大队和技术科主要负责人岗位,调入机关党委和纪检组工作,并承担起针对“80后”青年干警的一对一“传、帮、带”工作。在与青年干警交流中,他们以身作则,帮助青年干警克服浮躁心态,督促其在提升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不断向青年干警传递正能量。

  让中层干警“勇于担当,成就做事”。将35岁至50岁的干警确定为第二梯队,他们政治过硬、素能过硬,对这一梯队,我们从严要求、大胆使用,充分挖掘潜力,发挥其承上启下的骨干优势,带动和激发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我院侦查监督科仅3个人,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科室负责人苏凤英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带头冲在办案一线,三人团队2014年人均办案百余起,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受身边典型的感染和激励,全院上下形成了加压奋进、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让青年干警“脱颖而出,激情做事”。将35岁以下的干警确定为第三梯队,针对他们富有朝气活力但缺乏经验历练的特点,制定多层次多渠道培养思路,鼓励他们用嫩肩膀挑大梁。一是积极搭建工作学习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竞赛、案后总结评议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素质,目前已有12名青年干警入选上级院各类专业人才;二是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框框,敢于给青年干警“急、难、险、重”和创新型的工作任务,有重点地进行培养,去年,13名优秀青年干警走上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三是注重加强与青年干警的思想交流,关爱青年干警的身心健康,切实解决住宿、饮食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增强其归属感,并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基层检察“样板院”

  抓学习促规范,干警素能大幅提升。近年来,我院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以典型为标杆带动辐射一批年轻干警迅速成长。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连续举办五期检察官课堂,9名授课干警围绕“‘强基砺兵’规范司法行为”主题,以鲜活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解读了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重点和关键,夯实了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基础。

  抓落实促规范,规范司法能力显著增强。紧紧抓住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出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规范司法行为实施细则。坚持案前评估、案后评查“双评研讨”制度,围绕易发的不规范问题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解剖典型案例,制定规范司法行为备案表,进行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倒逼司法行为规范化。党组成员牵头,成立三个督察小组,对照上级院的90余项督察要求,进行不定期或专项督察,督促整改落实具体工作40余件,确保全院干警对各项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抓监督促规范,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全面推行案件终结性决定公开宣告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犯罪案件等适宜启动听证程序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律师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在连续两年全市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均名列全市前茅。

  (于强系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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