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以检察之智助力社会治理
时间:2023-11-22  作者:贾令会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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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令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的全领域、各环节、多方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通辽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民利,抓牢抓实办案主责主业

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坚持依法办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极端暴力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保持“零容忍”打击态势,切实保护百姓人身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防止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演化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案过程中,要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同时,规范“宽”的一面。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

运用数字检察提升案件质效。我院建设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数字检察监督指挥中心、搭建的“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养老金发放监督数据模型”,对违规领取养老金开展“云监督”。另外,我院自主研发“科尔沁”多维侦查监督模型,为市域社会治理贡献“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科尔沁”方案。该模型运行后,通辽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数、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同比分别上升58.25%、200%、70.37%,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有效解决,监督立案率3.64%,较去年同期的1.37%增长165.7%,现已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推荐使用。

二、聚焦民生,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法律监督工作是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检察工作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限制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的期待。

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职能,更加注重对司法权、执法权的监督。找准方向感,谋定而后动,提高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通过案件办理深化检察工作质效。我院办理的寿某雁与沈某颖民间借贷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23年典型案例,通过案件办理深化检察工作质效。

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企业规范经营,同时督促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堵塞监管漏洞。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联动的体制机制,牵头联合“蒙吉两省区七地”检察机关建立西辽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推动完善303国道孔家村段道路安全措施,保护群众出行安全。

做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聚焦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监管等多个领域,进一步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形成保护合力。打造“小橘灯心理驿站”,探索“法治+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新途径,已为52名学生提供安全有序的成长环境。强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帮教力度,针对个案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113人次。

三、聚焦民意,守护群众“稳稳的幸福”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聚焦改善社会治安、防范社会风险、优化生态环境等目标,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开展“人民群众大接待”活动和“检察公开听证”等工作,建立了标准化听证室,听民意、解民忧,以公开赢公信。认真分析民生诉求和矛盾隐患,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可行性的治理建议和对策,有效促进管理制度的修改及完善。把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与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并融入日常执法办案当中,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侵权救济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从方便蒙古族当事人诉讼着手,设立蒙汉双语诉讼服务窗口,组建双语办案组,配备蒙汉双语业务骨干,保护蒙古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深入蒙古族学校、蒙古族群众聚居的小区开展普法宣传,使司法便民彰显地域特色和人文关怀。针对聋哑犯罪嫌疑人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专门安排手语翻译人员为其提供服务,助力弱势群体克服语言交流障碍,让他们“听见”公平正义。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重点对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军人军属进行救助,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文稿统筹:刘彬)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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