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为创新护航为发展赋能
时间:2023-11-21  作者:王亚强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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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王亚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探索实践“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构建全程全面、专业专注、共治共享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分设办案团队,实行专业化综合保护。2023年3月,我院立足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建立了“鹤知锋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该保护中心实行“4+3+N”办案模式,即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分设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三个办案团队,并实行“一案一聘请”机制,根据案情邀请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与办案。保护中心运用“五延伸”工作法,即向侦查环节、审判环节、行政机关、社会治理、行业规范等五方面进行延伸。近两年来,我院提前介入跨省、跨区域,覆盖产、供、销犯罪链条的知识产权犯罪领域案件12件92人,涉案金额119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合计45万余元,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3人。二是强化大数据应用,构建监督模型。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该监督模型分为数据来源、数据采集、数据碰撞、监督方式、监督效果、法律依据等六大模块,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采集法院立案登记部门登记信息、收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分析模式化特征背后的异常点,从而找准检察监督发力点,提升监督质效。三是依托知识产权中心,展示知识产权地方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门用电子屏对本地知名商标以及知名企业、重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展示,并设置展示台,通过展示涉案查扣的假冒知名商标的红酒、手表、服装等,彰显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借助“3·15 消费者权益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讲,引导企业、商户增强合法经营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创新知识产权机制,构建长效治理格局。一是建立恶意诉讼监督机制,多方联动监控知识产权犯罪。对外,我院与铁锋区法院联合建立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对内,我院第二检察部与第四检察部共同建立《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对民事监督与刑事监督中发现的恶意诉讼问题共同分析研判,深入挖掘,多措并举畅通监督渠道。二是签订会议纪要,统一司法标准。我院联合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就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建立证据审查指引、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等问题达成深度合作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充分发挥管辖优势,共建检察联盟。为更好地办理知识产权案件,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指定由我院对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此外,我院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联合市、区(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盟,就办案协同、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服务宣传、联系协商等方面达成共识,以检察“组合拳”形式实现“加乘保护”成效。

三、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走访企业,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走访百年老字号企业——齐齐哈尔市黑龙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定期举办沙龙与企业代表座谈、成立综合办案团队等方式,了解企业法律需求,进一步推动司法服务精准对接,助力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监督销毁涉案物品。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借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体化优势,深入挖掘涉企知识产权线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对查扣物品在案件办结后进行集中销毁,不仅震慑了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也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铁锋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筑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新模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稿统筹:王冬)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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