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之路径思考
时间:2023-11-07  作者:唐健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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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唐健

一、检察文化概述

检察文化的定义在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检察官说,即检察文化是以检察官为核心,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思维模式、精神风范等一系列精神成果。二是检察机关说,即检察文化是由检察机关创造的,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综合。三是检察职能说,即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权时形成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精神风貌及其相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提出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并具体明确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内容和载体,同时对检察文化也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释:“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职业精神、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

二、制约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原因分析

当前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比较薄弱且受制约,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很多检察机关没能充分认识到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没能充分认识到,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而简单地认为“检察文化建设就是搞花架子,没有什么实际作用”。

(二)对检察文化建设的投入不足。有些检察院受制于经费短缺,不把检察文化建设从检察业务工作中分离出来,没有给检察文化建设单独投入。还有些检察院虽然将检察文化建设从检察业务工作中分离出来,但是却简单地认为检察文化只是一种思想层面的工作,与日常法律监督工作不相关联。基于此,很多检察院就没有专门的“人财力”投入到检察文化建设中。即使有,也只是临时性,且只有少数部门参与,岗位职责也不明确。

(三)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业务结合不好。文化是一种思想意识。检察文化也属于思想意识的范畴,而检察业务是实践的范畴。二者的关系体现在检察文化从检察业务实践中提炼出来,且可以指导、规范检察业务,但这种关系却很难通过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在具体的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检察文化建设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脱离检察业务的情况。

三、立足区域特点,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优化

(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突出区域特点和内涵,确保优势融合

纵观中外历史,每一种文化的生存、发展,必须有其适宜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建设检察文化,我们也必须为其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和条件。基层检察院应因地制宜,主动寻找当地地域文化特色。这包括地理位置、山水风景、人文历史、风土民情等方面。凡是积极向上的,能够在检察文化的发展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都可以作为一项文化传播内容进行深挖。这并不是人力、物力的浪费,而是思维的发散和创新,是对既有的优秀地域文化的认可和深层次阐释。例如:桂林素以山水甲天下闻名于世,是中华大地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人杰地灵,千百年来生活在这片神奇土地上的多民族人民栉风沐雨,用自己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绚丽多彩的山水文化、区域文化和历史文化。这些文化为桂林检察人员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检察文化、铸造精神家园提供了丰沃的土壤和坚实的基石。为此,通过尽可能寻找当地文化基因与基层检察机关的最佳结合点,赋予基层检察院检察文化本身的特性与张力,更好、更实际地推动检察文化的创新发展。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突出精神文化的主体地位,确保检察人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精神的体现与物化形态,检察机关要用精神文化来维系、凝聚和激励检察人员。一是要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忠诚”是检察人员的灵魂,是检察人员必备的政治品格。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定信念跟党走,时时刻刻都把对党忠诚牢记心中,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检察责任,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察人员的重要责任。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执法为民,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要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公正”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公不当不廉问题,以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四是要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廉洁”是检察人员必须坚守的道德底线,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老实人,强化自身约束,不违纪,不越矩,不碰高压线,不踩“雷区”,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的生活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注重传统文化的熏陶功能,确保检察人员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

检察文化只有根植于我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才能枝繁叶茂、生机勃勃,要想有所作为,必须练就内涵丰富的知识翅膀和良好的道德素养。一是要始终将传统文化的精华融入到检察文化建设之中,帮助干警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要始终将弘扬传统美德这条主脉贯穿检察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奠定检察文化建设坚实的道德基础;要始终高扬民族气节,并融入到检察人员人格培育之中,使其成为相对稳定的内在力量;二是要倡导灌输民族精神。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中,民族精神始终发挥着强大的凝聚作用,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成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力量源泉。让检察人员在潜移默化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接受传统文化的洗礼,增强热爱祖国、献身检察事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要继承发扬传统美德。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经过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代流传下来的宝贵道德文化遗产,它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围绕弘扬传统美德这条主脉,对奠定检察文化建设基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四是要高扬民族气节。中华民族崇尚节操,讲究为人要有正气、骨气和志气,要时刻保持人格的尊严。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将这些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到检察人员人格培育之中,使其成为相对稳定的内在力量,对于帮助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积极的作用。

(文稿统筹:高文雯)

[责任编辑: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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