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论坛|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时间:2023-06-27  作者:李培军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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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培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与时俱进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以新时代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梅州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增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我院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专题宣讲等,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作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落实政治业务“双导师”机制,有意识地给年轻干警“压担子”,一体化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理念,开展检察业务公开课、岗位练兵活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与时俱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做实做优各项检察工作,以检察履职自觉维护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2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涉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类犯罪,切实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实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推动成立由15个单位和团体组成的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建立“护童观察员”工作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全面加强“六大保护”体系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2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次。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就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整治赌博等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安全稳定基础。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民营经济是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当好民营经济发展“护航员”,我院组织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行动,积极解决企业合理诉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检合一”办案团队,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签署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意见,建立工作联络、案件信息共享、业务会商等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牵头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与区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检企联络卡、检政企联络群等畅通检政企沟通渠道,走进18家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向企业提示法律风险8次,帮助防范化解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四是服务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检察服务措施。我院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服务保障城乡区域发展。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探索与民政、教育、妇联等多部门联合救助、多元救助,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以来,对31名困难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围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力建设和美乡村等方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打造富强绿美新县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参与绿美梅县生态建设,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依法惩治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联动协作,2022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合力,护航红色苏区绿色发展。

(文稿统筹:王冬)

[责任编辑: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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