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和解案件6000多件
时间:2023-02-21  作者:王冬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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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21日电(见习记者王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为执法、司法机关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做强新时代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始终,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畅通办案过程中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记者了解到,2019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检察和解案件6000多件,其中超过60%的案件达成和解后即时履行。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借助法院、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方力量,积极促成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帮助各方找到利益的平衡点,最大限度、最大可能地维护好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决定的24.8万余件案件,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耐心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切实做好检察普法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疑难复杂、意见分歧大、久诉不息的民事案件,注重运用听证方式,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张雪樵介绍道。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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