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支持起诉:以“我管”促“都管”的价值逐步实现
时间:2023-02-21  作者:王冬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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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月21日电(见习记者王冬)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有着强烈的社会需求。这一制度主要面向哪些群体?起到了什么作用?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做强新时代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副厅长肖正磊向大家介绍了这项制度的发展情况。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是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追溯到陕甘宁边区人民检察制度初创时期。“现行民事诉讼法从1982年试行、1991年正式施行至今,均把支持起诉作为一项民事诉讼制度予以明确规定。”肖正磊表示,这项制度主要是面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解决这类群体诉讼能力偏弱的问题。在实践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寻求诉讼救济的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彰显了制度优势和人文关怀,保障了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

肖正磊告诉记者,近年来,最高检通过案件指导、工作简报等督促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民事支持起诉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紧密结合起来,为特殊群体起诉维权提供有力帮助。“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6万多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8万余件。”

支持起诉案件具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多、支持起诉对象多元化、依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多等特点。2022年3月,最高检发布《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支持起诉工作。“目前,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成效明显,以‘我管’促‘都管’的价值得以逐步实现。”肖正磊说道。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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