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质量建设年”|湖南长沙雨花区:内外发力实现刑事检察质效双提升
时间:2022-09-16  作者:张吟丰 刘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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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多了,办案还更快更好了

长沙雨花:内外发力实现刑事检察质效双提升

秋高气爽,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各种刑事案件被有条不紊地送至前台进行登记。该院员额检察官罗小红在办案系统里,对最近审查起诉办结的案件逐一审核。

“今年刑事案件办案数量更多了,但每名检察官积压的未办结案件数越来越少,有8名员额检察官在7月底前实现了积压刑事案件清零。”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尹跃连介绍,在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中,该院在司法理念变革、机制创新、内外监督等方面多向发力,全面推进刑事检察业务高质高效发展,实现了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双提升。

办案坚决摒除“拖等靠”思想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今年6月,一起“断卡”案件的被告人刘某当庭忏悔。在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杨柳媚按照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敦促被告人刘某退赃退赔,拟对其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该起被告人非羁押审查起诉案件,9天内便被起诉至法院,21天内一审判决生效。

“落雨背稻草,越背越重。院党组督促我们办案要坚决摒除‘拖等靠’思想,依法能动履职,做到办案质量与效率并重。”杨柳媚介绍,该院通过开展专家授课、青年干警大讲堂等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思想充电、知识储能,破除“够罪即捕”“一捕了之”等陈旧理念,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贯彻捕诉一体、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检察新理念。

如今,雨花区检察院非羁押被告人直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仅为30.66天。在审查逮捕时,检察官就已经考虑案件提起公诉需要补充哪些证据,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将证据补充到位。此外,在“够罪即诉”向“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转变的引导下,该院对起诉必要性进行严格把握,成效立竿见影。今年以来,该院不起诉率同比有较大幅度提高。

侦诉衔接内涵不断丰富

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丰富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涵,以此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这已经成为雨花区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重点。近年来,该院与公安机关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轮值坐班+对口指导”工作机制,现场解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证据等问题,指派13名员额检察官对接辖区13个派出所,实时了解派出所的办案动态,并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

今年7月,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清在办理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在对李某批准逮捕后,又根据该案的证据情况,列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从追捕漏犯、追查被害人资金账户、调取聊天记录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公安机关收到侦查提纲后,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最终,该案在30日内成功追捕一人,并起诉至法院。

“别小看这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通过创新发挥侦查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出具的侦查提纲落实情况,已被公安机关纳入其办案质量评价体系——检察官会将这份侦查提纲同时抄送给公安机关法制大队进行备案,由公安机关法制大队联合检察院,对侦查人员是否按照侦查提纲履职进行考核。上述举措科学引导公安机关更高质量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防止案件‘带病’进入下一个刑事诉讼阶段。”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小乔介绍。

突破疑难案件有高参

刑事案件如何准确定性?独立办案不等于“独自办案”。据了解,雨花区检察院为确保办案质效,组建了涉黑涉恶、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多个类案研究指导小组,精选业务骨干,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为办案人员高质高效办案提供集体智慧。

今年1月,在办理徐某等7人养老诈骗案过程中,由于在案件定性、共同犯罪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较大争议,雨花区检察院召开3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解决了上述争议问题,顺利将该案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起诉意见。

据了解,今年1月至7月,雨花区检察院在人均审结刑事案件99人、办案数量同比增长32%的压力下,刑事案件办理反而实现“七无一有”:无因事实问题导致“诉判不一”的案件,无批准逮捕后作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的案件,无提起公诉后又因法定以外原因撤回起诉的案件,无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决无罪的生效案件,无因办案差错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无引发负面舆情和当事人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无被上级领导机关评为不合格和错误的案件,同时培育出一批优秀案件、精品案件。

(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刘乐)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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