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质量建设年”|湖北:抓好“质量建设年”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时间:2022-08-29  作者:段军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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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今年初,最高检党组研究决定,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部署,围绕“质量建设年”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报今起推出“聚焦‘质量建设年’”专栏,刊发各地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亮点举措和积极成效,以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更深更实开展。

绘就高质量发展“同心圆”

湖北:抓好“质量建设年”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八月,骄阳似火,热浪袭人。日前,一场如同在烈日下接受“烤”验的“质量建设年”拉练检查正在湖北省荆州市检察机关如火如荼地进行。荆州市检察院党组率队出征,利用4天时间分赴8个基层检察院,围绕25项重点工作,采取自己找、相互学、现场看、上级评等方式,“全景式”复盘,查找短板弱项、深刻剖析原因。

倍受警醒、倍感压力、倍添动力……这是参加完拉练检查后的检察长们说得最多的词。这场拉练检查,正是湖北省检察机关在浓厚的“质量建设年”氛围之下,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呈现比学赶超新气象的一个缩影。

上下同步,吹响提质增效“冲锋号”

“我们要把‘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作为推进‘质量建设年’的着力点,增强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的意识,促进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今年1月28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发出动员令。

闻令而动。为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相关工作要求,今年3月21日,历经多次修改、征求多方意见的《湖北省检察机关“素能提升年”活动方案》正式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由此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素能提升年”活动。

记者注意到,此次“素能提升年”内容细分为理念破冰学习研讨、能力培养练兵调研、纪律作风改进转变、关爱干警激励暖心4大项活动,明确提出34项重点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由上下“条线”变成上下左右“网格”,即鼓励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各部门在4大项活动框架内结合自身突出问题,探索开展补短板、强弱项的个性化项目。

有了框架,行动才有方向。湖北省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等系列活动,吹响了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的“冲锋号”。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点——

武汉市检察院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中“频出高招”,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部署开展“一院一品”活动,以品牌创建带动16个基层检察院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荆门市检察院制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落实措施清单》,细化40项83条落实措施,组建党员先锋专业化办案团队,常态化开展“党员大讨论”活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列为“三大重点工程”,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县市两级院开展实地督导,做好跟进指导……

湖北省检察机关花心思、细琢磨,更深践行新司法检察理念,把“从政治上看”更好落实到司法办案和工作中。

同向发力,激活数字检察“新动能”

“数据提示,一艘长江中的运输船被罚款15万元,且连续3个月被不同地区的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以不同理由处罚3次。顺着这条线索深挖彻查,52人涉案的两个非法采砂犯罪团伙被打掉,同时被查处的还有2个涉嫌渎职犯罪的‘保护伞’……”今年6月29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湖北省检察院现场演示的“政务数据云监督模型”运用效果引起与会人员关注。

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案件数量大、专业性强,怎么破解其中的发现难、移送难、监督难?湖北省检察院依据该院数据治理平台接入的全省42个执法领域3000余个单位的执法信息,打造出“政务数据云监督模型”,让监督线索“自动上门”。今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利用该监督模式,处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46万余条,通过平台线索筛查功能推送刑事案件线索380件,公安机关立案320件。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为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再加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该院秉持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品质的理念,自主研发了“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

点击“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可以看到该系统设有6大板块42个维度1700余个数据指标,不仅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业务数据全覆盖,而且能够清晰了解到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让工作有了‘坐标系’,能够看清工作质效,更能看到差距和不足,时刻提醒自己要奋起直追。”秭归县检察院检察长涂永红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类似“政务数据云监督模型”“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系统”的智慧应用项目,该省共有30余个。“实用、管用、好用”也成为了基层一线办案干警对这些智慧应用项目的一致评价。

多次赴湖北省检察机关视察、见证着数字检察工作高速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杨芳对此深有感触:“湖北省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目标,探索出了一条以研判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促进更高水平能动履职的数字检察新路径!”

同频共振,用好业务研判“指挥棒”

今年7月26日,湖北省检察院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如期召开。“不仅要心中有‘数’,还要想‘招’。要从数据看到短板、不足和差距,从深层次分析业务数据变化背后的原因,促进工作质效提升。”王守安提出了具体要求。

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积极探索,推出会前磋商机制、会中研判机制、会后预警机制,将最高检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为业务研判的立足点,做到“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有预警有对策”。

“去年免予刑事处罚率居高不下,这项评价指标直接检验检察官对起诉必要性的把握程度,也反映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成效。”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15日,该院在全省抽调99名业务骨干组成评查专班,对2021年度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319件刑事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最终评出瑕疵案件30件、不合格案件1件。

范某非法狩猎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件。

范某作案时已经68岁,因野猪多次毁坏秧苗而在自家田边架设电网,致使一头野猪被电击死亡。该案情节轻微且被告人具备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依法应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办案检察官提起公诉并提出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作出了免予处罚决定。

“从此案可以看出,极少数干警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缺乏正确理解,存在‘构罪即诉’的思想。”该院案件管理部门会同刑事检察部门深入分析,共同撰写《湖北省检察机关被处免予刑事处罚案件质量评查综合分析报告》,并结合办案重点环节、重点内容、办案风险点等数项内容,创新推出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正面清单》,充分发挥对检察官办案的指引、提醒、警示功能。截至今年8月,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人数同比下降70.98%。

(本报通讯员段军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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