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时间:2021-12-31  作者:曹宏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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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时刻,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在百年党史中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对新时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赋予新使命。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队伍建设目标,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更好地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在法律监督中强化队伍的高度政治自觉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这是由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对每一位检察人员来说,强化政治意识不仅是政治要求,更应该是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意见》强调,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检察机关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法律监督精准实施,完善法律监督配套措施,促进法律监督全覆盖,向社会和人民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始终牢记法律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创新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斗争、自我提高的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法律监督中强化队伍的服务大局意识

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履行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要当好维护平安、促进发展、守护安全的排头兵。我们保护民营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就是保就业保民生,就是服务“六稳”“六保”;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为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人权,提升司法透明度、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就是维护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体检察人员一定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担当、责任、使命、意志贯彻到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体现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上来,体现到做好检察工作的自觉行动上来。

在法律监督中强化队伍的公正司法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新十六字方针”。把“公正司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予以强调,凸显了其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意见》强调,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发展形势、肩负新的时代重任,检察人员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更丰富内涵的需求,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司法公正等问题。全体检察人员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维护司法公正的质效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作者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曹宏宇 )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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