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轻微醉驾案件一站式快办
时间:2021-11-29  作者:蔡俊杰 林杰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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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林杰荣)“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理,更不代表没有违法犯罪,你们一定要牢牢吸取教训……”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对一批醉驾案件当事人集中进行不起诉宣告训诫,这也是今年以来该院开展的第6次集中宣告训诫。

王某是这次被集中宣告训诫的对象之一。今年6月,王某在晚饭时喝了酒,却执意要开车送朋友回去,在途中因醉驾被执勤民警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当他签署完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心有余悸地说:“侥幸心理真是害人,真不敢想象出了事故该怎么办。”其余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大多与王某的经历相似,都是在吃晚饭或者夜宵中喝了酒,然后抱着侥幸心理醉驾。

针对此类案件,奉化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该院建立了醉驾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组建快办中心,并由专门办案组检察官常驻受理,实现“专人负责+快速办理”。

在日常办案中,该院主动与交警大队沟通交流,结合“诉前考察+社会服务”,对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醉驾案件,通知交警大队安排犯罪嫌疑人接受诉前考察。考察内容为作为志愿者在高峰期疏导交通,考察期限为5天,并由交警大队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服务情况出具社会考察报告,奉化区检察院结合考察报告,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对于不起诉的醉驾案件,该院多次实施“集中宣告+集中训诫”,通过现场说法集中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

在宣告训诫之后,该院以“模拟法庭+法治课堂”的方式引导被不起诉人参观“刑事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模拟法庭庭审,并专门由承办检察官讲授一堂专题法治教育课。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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