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检察行动|“集中听证+以案释法”提升村民长江保护意识
时间:2021-07-21  作者:蒋长顺 彭玉华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彭玉华)“我知道政府退渔禁捕,但没想到捕了青虾就是违法犯罪,我现在真心知道错了!”日前,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召开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会,最终对16名犯罪嫌疑人中的7名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听证会涉及3起非法捕捞案的16名犯罪嫌疑人。案发地为清江流域隔河岩库区的资丘镇、鸭子口乡,属于禁捕区。

“他们在明知退渔禁捕政策的情况下,多次使用禁捕工具捕捞青虾,出售获利;或者提供船舶、网具和转运服务,收取费用。”承办检察官介绍,上述行为已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6名犯罪嫌疑人,为何对其中7名不起诉?

记者了解到,在充分阅卷和调查讯问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发现这7名犯罪嫌疑人行为相似、情节较轻,且获利较少;都无犯罪前科,认罪认罚;有的当场放生,年过古稀的犯罪嫌疑人瞿某更是体弱多病……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巩固清江长阳水域退渔禁捕成果,承办检察官通过分析研判和类案比较,依法对长期捕捞、涉案水产品数量较多、获利较多的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较轻的7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

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听取了案发地镇村两级基层组织代表、侦查机关人员等多方意见。

“关于退渔禁捕政策,我们在村里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但仍有村民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资丘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刘国裕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用力,引导村民做好禁捕退捕工作。

最终,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还围绕“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意义、非法捕捞的危害以及禁捕范围、时间和相关禁止行为等开展以案释法。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0件32人,从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7件,已督促9名破坏水资源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9.42万尾,修复清江生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