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亮点·代表评说|山东汶上:醉驾嫌疑人认罪认罚以身释法
时间:2021-01-0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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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倡议书倡导安全驾驶

山东汶上:醉驾嫌疑人认罪认罚以身释法

“千万不要跟我一样,酒后开车,得不偿失……”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何某一边向亲友、邻居发放“拒绝酒后驾驶,保障平安出行”倡议书,一边以自身经历进行口头劝诫。

何某酒后开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到案后认罪认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何某悔罪表现,检察官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何某表示,自己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并愿意以身释法,通过发放倡议书弥补自身的过错。

倡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危险驾驶罪的违法成本、代价等内容。让犯罪嫌疑人发放倡议书,是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办理醉酒类危险驾驶案时延伸办案效果的又一举措。

2019年8月,汶上县检察院对办理的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数量进行统计。“仅上半年就有200多件,超过往年一年的数量。”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孟金说,从办案了解的情况看,案件数量骤增,除了有交警设点检查范围扩大等客观原因外,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是认识误区,很多人不认为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存在侥幸心理,对酒后驾驶的后果没有深刻认识。”

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确定了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发放“拒绝酒后驾驶,保障平安出行”倡议书的办法,以消除群众对危险驾驶认识的盲区,提升群众安全驾驶的观念。

“犯罪嫌疑人发放倡议书是对自己行为的反思,也是对身边人的警示和普法教育。”杨孟金说,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该院办理了110件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其中,81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选择发放倡议书。通过这种形式,共发放倡议书810余份。

(本报记者匡雪 通讯员王海容 张现平)

创新工作参与社会治理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于安玲

针对当地一个时期醉酒类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增多的情况,汶上县检察院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值得肯定。

让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发放倡议书,以身释法,对当事人以及身边的人来说,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虽说这是检察工作中的一个小举措,却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集中体现。希望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能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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