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推荐|江苏无锡锡山区:探索全员考核新模式 破解考核平衡化难题
时间:2020-08-26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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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推荐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

探索全员考核新模式 破解考核平衡化难题

二级大检察官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华

大屏上,检察官的司法业绩考核成绩按高低排序,动态变化,一目了然;点击检察官姓名,可以看到他每个阶段的履职亮点、短板。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履职情况也同样可视可查。

这是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历时3年研发完善的司法业绩考核系统(下称“考核系统”)。今年4月,我到该院调研时了解到,该考核系统将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入检察履职、司法管理,构建司法业绩考评新模式,为全省攻克业绩考核难题提供了很好的基层实践样本。

考核系统规划设计公开透明,评价规则务实管用。业绩考核在任何机关都是一个难题,特别对检察机关而言,内部各部门、各类检察人员之间横向比较更是难上加难。该院秉持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打破部门限制,按照三类人员设置进行统一考评,有效破解考核平衡化难题。考核系统为每个岗位人员设置《岗位职责说明书》,确定每类人员在具体岗位的基本工作量,对法律监督能力、检察贡献度等检察履职评价核心要素,科学设定加减分权重,倒逼检察人员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依托信息化对业务数据进行自动抓取、计算。每年底,考核系统根据三类人员考核分数高低自动排序,生成个人司法档案,并可实时更新。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员额进退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由于该院在研发考核系统之初,全员深度参与讨论、修订、完善考核规则,因此,系统运行三年来,未有一人对考核结果提出复议,对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的奖金分配、员额遴选、评优评先提出质疑异议。

考核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系统设置309项具体指标,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评价,既严格落实上级考核要求,又对服务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个别指标进行本地化设置,每年根据业务数据比对情况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指标及权重,切实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履职要求细化落实到每一岗位,将检察工作压力分解、传导至每一名检察人员,促使他们在各项工作中敢于担当“求极致”。

考核系统将司法办案与风险防范同步推进。系统设置办案风险评估考核指标,细化“每案必评、分级处置”标准,强化对涉检信访、网络舆情引导的前瞻预判、源头治理、主动化解。三年来,该院化解严重风险、重大风险案件18件。该院还坚持把检察官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按照省检察院权力清单规定,落实事中同步监督和事后案件评查全覆盖,设立66项程序性及3大类实体性需评查问题指标,系统内自动生成一案一表、循线留痕,全流程监督案件质量。

今年4月,最高检发布《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江苏作为最高检确定的试点省份,结合江苏实际,对最高检考评新规进行了“具体化”“本地化”,最近下发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案(试行)》及考评指标、计分规则。锡山区检察院迅速跟进落实,结合已有经验做法和基层院实际,调整完善了106项考核指标。该院第二季度考评结果与检察人员工作实绩的公认度相匹配,说明考评新规符合基层院实际,目前全院正在分析评估,采取措施固强补弱,激励检察人员不断担当作为,真正发挥考评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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