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河南潢川:“菜单式”帮教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时间:2020-04-22  作者:刘立新 胡传仁 张书丽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让我自己选择帮教内容,我觉得被重视了”

河南潢川:“菜单式”帮教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张书丽)“你们的帮教让我的灵魂得到洗礼,内心也豁然开朗。”日前,河南省潢川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收到一封来信,寄信人陆某是一名刚刚被解除帮教的罪错未成年人。

陆某是潢川县某中学三年级学生。2019年8月31日,陆某与好友潘某在县城一小区地下车库盗窃自行车,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陆某未达刑事责任年龄,9月6日,潢川县公安局按照与潢川县检察院会商签订的《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线索移交制度》规定,将陆某移送潢川县检察院,便于该院及时开展帮教。

潢川县检察院将调查评估作为分级帮教的“第一道关口”。检察官评估后认为,陆某参与盗窃属于偶然实施一般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开展“一般帮教”更有利于其恢复正常生活学习。

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主动对接社会资源,通过与县教体局、妇联、司法局、蒲公英志愿者协会等单位沟通协作,构建了由承办检察官、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律师、青年志愿者、司法社工组成的帮教团队。现在,帮教团队协同对陆某开展帮教。

2019年9月7日,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干警对陆某开展了训诫教育仪式,当面送达训诫书,进行法治教育;同时,还向陆某的监护人送达了《严加管教令》,要求其在严加管教的同时,更多关心陆某心理健康问题,以鼓励代替责罚,以沟通取代冷战,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

该院将有特色的帮教内容以附件形式列入帮教协议,在让陆某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推荐,进一步优化帮教内容。2019年9月9日,潢川县检察院与陆某签订了帮教协议。“检察官允许我自己做选择,我觉得被重视了,是真正的参与者,这种感觉给了我重归社会的信心。”陆某在签订帮教协议时感慨地说。

最终,陆某选择了心理咨询师走进家庭、给被害人写道歉信、分享法律书籍阅读心得等特色帮教活动。帮教团队则根据陆某的选择,又为他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陆某在考察期内每月都要坚持上交一次学习情况和思想汇报,跟随司法社工参与一次义务劳动,开展一次针对性的谈心谈话。

在“菜单式”帮教下,陆某和父母关系越来越融洽,学习成绩也有了明显提升,多次向帮教他的叔叔阿姨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学习,多做公益,认真地走好今后人生道路。

今年3月9日,对陆某的半年帮教结束,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承办检察官于4月9日来到陆某家中进行帮教回访,经过向其父母、邻里、老师同学调查,陆某半年考察期内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帮教解除条件。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院先后帮教了6名罪错未成年人,其中4人重返校园学习,2人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没有一人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