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检察战“疫”记·第七回:补短板一心为政和 护民生一手托两家
时间:2020-03-21  作者:白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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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到,最高检第六和第七检察厅正在一起筹建咨询专家数据库。第六检察厅和第七检察厅,一个是民事检察,一个是行政检察,具体有啥不同?别急,且听我细细道来。

这第七检察厅是专司行政检察职能的业务部门,也叫行政检察厅。行政检察关乎民生,其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生效行政裁判和调解监督、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说到这儿,您可能要问了,啥是“行政非诉执行”?这里先卖个关子,后面咱再说。

“圈内人”常说,行政检察是“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终都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虽然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您可知道,在“四大检察”格局中,行政检察目前仍然是短板和弱项,行政检察部门在人员数量、专业素质、队伍结构等方面都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情况更加复杂,要求更高,全国检察机关努力化危为机,以战代练,自我加压,不断提升行政检察履职能力。

您看,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做好行政检察工作,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可没少下功夫。2月2日,正式上班的前一天,第七检察厅就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传达最高检疫情防控要求,部署行政检察工作。2月12日,又通过微信视频连线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部分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了解各地行政检察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接着,又按照最高检要求,就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涉疫行政争议法律适用等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

胡文正,第七检察厅第三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居家办公始终忙个不停:通过微信同北京、浙江、上海等多地检察机关讨论如何在涉疫行政争议的矛盾纠纷化解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北京检察机关干警研究行政检察项目选题,一天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

最高检指挥棒一挥,各地行政检察部门自觉上紧了发条。

我们来看看上海。为规范行政检察案件办理,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指导下,上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制定了《关于积极稳妥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提出从支持依法行政、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护权益、强化问题研究、用好科技辅助等五个方面积极稳妥履职。

这一天,上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居家观察的检察官和到院上班的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会议讨论了一起行政检察案件。“通过我们的沟通,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目的已经实现,本案无抗诉必要性。”“同意承办人意见,对此类情况要进一步收集相关案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该案得以高效办结。

您可知道,行政检察涉及面很广,疫情防控期间又有很多具体行政问题急需解决。怎么办?关键时刻看担当,行政检察部门迎难而上,把解决急难险重问题的过程,当成提升行政检察工作能力的过程。

就说浙江省检察院吧,他们下发的《关于充分运用行政检察职能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直指关键,比如,单位或个人不配合疫情防控被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可能引发涉诉涉访案件怎么办?“监督端口前移,适度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实效。”

企业复工复产,不能因不当行政行为拖后腿。在民营企业众多的福建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行政不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监督,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给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在西部的甘肃,该省检察院就立足行政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制定意见,重点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就这样,不论是妥善化解涉疫行政争议,还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只要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行政检察部门就将其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了解情况的人都知道,长期以来,行政争议化解难、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等问题比较普遍。有的老百姓打行政官司,诉讼程序走了一圈又一圈,司法机关也都依法作出处理,可问题就是得不到实质解决。老百姓把这一现象吐槽为“程序空转”。

怎么破解?最高检决定在全国开展专项活动集中攻坚。2019年10月,这个叫做“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专项活动就启动了,一直会持续到2020年12月。战“疫”期间不仅不能停,还要抓得更紧。尤其是要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目前,最高检正在对45件行政检察监督重点案件分两批进行挂牌督办。

我们来看看最高检挂牌督办的上海金某申请监督案。金某一直在上海从事废塑料粉碎、清洗、造粒项目。早在2014年,上海市某区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时,金某因为提供不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材料,被罚款1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生产。金某没有交纳罚款,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按照规定,生态环境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罚款的行政决定。您看,这就是咱前面说到的“行政非诉执行”。如果说行政诉讼是“民告官”,那么,行政非诉执行就是“官告民”。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进行审查并依法强制执行,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

咱回到金某案。当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执行时,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法院遂把金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俗称的“老赖”,一旦上了这名单,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受限。

“凭啥我就成‘老赖’了?”金某随后向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希望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原来,当地镇政府在开展非法塑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中,镇政府工作人员曾向金某表示,如果他带头拆迁搬离,可以协调处理之前被罚款的事儿,于是,金某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搬迁。

金山区检察院经研究认为,法院执行措施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但镇政府工作人员曾向金某作出过承诺,金某请求删除失信信息也有一定合理性,怎么办?对此,该院按照最高检挂牌督办要求,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疫情期间,办案检察官通过电话与生态环境局、法院、镇政府等单位联系,反复沟通、论证,最终就纠纷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接着又依法删除了失信信息。这样一来,涉案争议了结了,金某的烦心事也解决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法院的司法权威得到了维护,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前面说了,行政检察专业性太强了,是检察机关的短板和弱项。提升专业性,培训不可少。这不,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就联合搞起了“视频网课”,开展了全疆行政检察业务培训。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充分运用搭建的“三统一”(统一师资、统一课程、统一审核)行政检察培训平台,从全国行政检察业务培训师资库中抽调河南、辽宁的行政检察官授课,还组建了微信群全程予以指导。

从新疆的西部喀什到东部的哈密,新疆三级检察机关从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的450余名检察干警同时在线参加了培训。

“我们也想来一次这样的培训。”在疫情最严重的荆楚大地,湖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也有培训的想法,并向最高检第七检察厅申请支持。疫情防控期间,该院行政检察干警们一直在学习研究涉疫相关法律法规,梳理相关重要法律法规条文8万余字,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涉疫行政争议。为了搞好这次培训,他们提出了具体需求,还向全省参训的检察干警收集了四五十个行政检察业务问题。

根据湖北点的“菜”,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从全国行政检察业务培训师资库中抽调专家,为他们“量身定制”优质课程。

“我们的干警白天要下派到社区,防疫任务重,课程时间能安排到晚上吗?”“没问题,你们说几点就几点。”就这样,从3月16日至3月20日,每晚7点半到9点,一道道“大餐”被送到每一名参训干警的面前。3月16日当天,湖北省三级检察机关500余名行政检察干警参加了培训,同时,黑龙江、海南、上海等省市100余人也一同参训。

要着眼当前,更要布局长远。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最高检开始加紧“后疫情时期”涉疫行政检察的准备工作:已梳理汇编涉疫行政检察政策法规案例下发全国;编发典型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在复工复产期间办理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提供指导……

您看到了,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的行政检察工作,既围绕战“疫”大局出台意见举措,又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发力补齐短板;既有远程办公办案,又有“云端”业务培训,真的做了不少事啊。正可谓——

上下联动齐发力,补齐短板共战“疫”。

联防联控斩瘟魔,共克时艰盼春来。

行政检察的故事讲完了。接下来,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公益诉讼检察,又会用什么“高招”来面对这次“大考”呢?下回咱接着说。

(本报记者白鸥)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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