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7月1日起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时间:2019-06-27  作者:崔晓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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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6月27日电(见习记者崔晓丽)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有哪些意义?试点全面铺开后,后续如何开展工作?在今天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对此一一做了介绍。

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带来了检察监督理念的变革,更加注重促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巡回检察要求检察机关在监狱检察工作中不仅要监督监狱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更要监督监狱注重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努力使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

王守安说,巡回检察队伍组建灵活、人员不固定,检察的次数及每次的时间等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巡回检察具体方式包括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等多种,可以发现和解决一些监狱改造罪犯活动中存在且已“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问题和监狱执法活动中一些深层次问题。

记者注意到,自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开展试点以来,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变更执行等工作,落实了治本安全观的具体要求,也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巡回检察也是办案,这是办案形式的一个重大变革创新。”王守安说,检察机关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

“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王守安说,下一步将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扎实部署巡回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将把这项工作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推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最高检也将组成巡回检察组继续对地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进一步积累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国检察机关监狱巡回检察深入开展。

——着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注意发现监狱执法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注重刀刃向内,加强对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工作情况和上轮巡回检察工作情况的检查。重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各种办案、信息平台和刑事执行智能化辅助手段,向科技要检力。

——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赢。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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