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巡回检察解决了“一团和气”“下不了手”等问题
时间:2019-06-27  作者:崔晓丽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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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6月27日电(见习记者崔晓丽)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职能发挥。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开展一年来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介绍。

理念一新天地宽,监狱巡回检察让检察监督理念更加科学。王守安说,各试点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从政法工作全局出发,积极转变监督理念,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注重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实现了检察监督和刑罚执行等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监督重点更加明确。”王守安介绍,试点检察机关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中不仅注重对监狱监管执法方面的监督检察,更注重监督监狱以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为工作重点,促进提升罪犯改造效果、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中发现多个监狱存在教育制度不落实、师资配备不到位、教育场地无保障、教育形式枯燥单一等问题,省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后向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进行监督纠正。

监狱巡回检察也让检察监督的敏感性明显提升。在王守安看来,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现象,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职业责任感明显增强,发现问题更加深、细、实,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

王守安特别提到,随着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开展,发现的问题也明显增多。他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回检察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查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等工作相结合。经过一年的试点,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

数据显示,山西省检察机关试点一年期间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数量是上一年的3.5倍;云南省检察机关试点期间共开展巡回检察264次,发出检察建议书29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76份,分别是上一年的5.5倍和2.2倍。

监狱巡回检察开展,让检察工作与监狱工作实现双提升。巡回检察结束后,巡回检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及时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较为严重的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纠正,并将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检察的重点,引起监狱等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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