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看旧貌 换新颜 公益诉讼守护蓝天碧水
时间:2019-03-31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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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母亲湖”


治理前湖中采砂船林立


多方努力后,实现了湖区非法采砂船全面“清零”

江苏洪泽因湖而设,借湖得名,境内的洪泽湖系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过水通道。2007年4月,洪泽湖航道9号标水域发现黄砂资源后,近千艘未获许可,无合格证照的非法采砂船涌入湖区进行非法采砂。针对湖区愈演愈烈的环境资源犯罪,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主动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通过持续跟踪、阶段突击、综合施策等举措,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湖环境犯罪,大力构筑“洪泽湖生态保护司法绿坝”,连续4年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利剑”专项行动,成功推动江苏省人大专题立法打击洪泽湖采砂,先后办理了“3·29”洪泽生态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一批案件,积极配合地方完成洪泽水域453艘采砂船依法拆解,实现了湖区非法采砂船全面“清零”,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马强 孙逊/文并图)

达茂草原的春天


大量的粉尘造成草原周边环境的污染


整治后,天更蓝了,羊群更白了


检察建议发出后,满都拉港务商贸有限公司密闭仓储大棚正在建设中

2016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环保局对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满都拉港务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身)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煤炭露天堆放,无任何环保措施,擅自生产,遂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处以罚款。但该公司缴纳了罚款后,在环保设施未达标、未申请验收的情况下,继续违法运营,致使草原大气环境受到煤粉扬尘持续污染。

达茂旗检察院第一时间向达茂旗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迅速整改。该公司按照整改意见,在3个月内筹措资金1亿元,建成3座封闭式仓储大棚,彻底解决了煤粉尘污染问题,企业也走上了绿色发展道路。达茂草原的天更蓝了,草更绿了、水更清了、羊群更白了,边疆牧民群众的生活也更幸福了。

(高顺华 杨帆 姚玉良/文并图)

“蓝湖”之谜


废弃矿坑中的积水污染严重,水体呈湖蓝色,水质检测为强碱性


岸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开工,水体治理进行中

2018年4月18日,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和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联合进行公益诉讼线索调查时发现,位于白马山的废弃矿坑中的积水污染特别严重,水体虽然呈湖蓝色,但检验结果pH值达12,为强碱性。

4月23日,弋江区检察院立案调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污染责任主体,追究污染环境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筹措专项资金,推进废弃矿区环境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2月27日,应急管控方案和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完成,矿区周边污染源清除完毕,岸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开工,水体治理在招标中,预计5月通过竣工验收。

(黄河 王之静/文并图)

深坑变林地








2012年初,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沈某的采矿行为严重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山上植被破坏面积9.3亩,采矿时对山体灌注药水未采取相关保护性措施,导致山体松动滑坡,深挖的12个大坑无任何防护措施,危害公共安全。同年5月,该院以原告身份向南靖县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沈某填平坑洞、恢复植被,消除危险,同时提出了详细的修复整治方案。该案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首次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几年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被告填平坑洞、恢复植被,修复了生态环境。(下图见证了深坑变林地的过程)

(叶忠贤/文并图)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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