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发挥村居作用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2-05-05  作者:  来源: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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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提高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质量,近日,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召开“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如何协助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教育帮扶”听证会。福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福清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代表等相关人员受邀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通过8个案例指出村(居)民委员会与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强调。

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如何协助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教育帮扶,利用社区资源优势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帮助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为更好发挥村(居)委员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需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要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搭建沟通交流渠道,社区矫正管理部门要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矫情分析会等形式,凝聚多部门力量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要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明确村(居)委员会协助工作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和相关保障,为村(居)委员会协助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要有针对性地对村(居)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理念、方法和相关工作纪律等,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队伍结构,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要及时发现村(居)民委员会在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注重对村(居)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引导和保障,确保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依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要整合不同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优势资源,引导社区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丰富教育帮扶活动形式、措施,并重视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科研人员等社区矫正对象的保护,提供适当便利以及必要帮助等。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有助于完善村(居)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沟通协调、工作衔接等机制,助力优化社区矫正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矫正治理格局,也是福清市检察院积极延伸监督职能,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措施。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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