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举行公开听证会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1-08-18  作者:范跃红 章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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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能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帮我解决忧心难题。放心吧,我会尽我所能缴纳剩下的4万元罚款……”近日,行政相对人吴明(化名)在案件公开听证会后几乎哽咽道。

2015年10月,吴明因销售过期食品,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超保质期的货物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吴明由于家境困难,全家人仅靠经营一家小超市度日,妻子又身患重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以后,他向亲戚借钱,只缴纳了1万元罚款,没有全部履行处罚决定,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此后,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吴明提出少交或者免交罚款的申请未获同意,执行一直未果。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在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中了解到这一线索,发现吴明妻子已于去年因病去世,作为唯一经济来源的小超市也在去年转让,吴明一家至今还负债70余万元。对吴明来说,这剩下的4万元罚款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一次性缴清确实困难。承办检察官朱艳丽在向吴明所在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的行政争议若无法化解,不仅影响执行工作推进,还可能造成吴明一家生活雪上加霜。在与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和吴明多次沟通协商后,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努力找到最佳处理方案,推动争议化解。

7月26日,听证会在浦江县检察院举行。吴明、县法院、县司法局代表,以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承办检察官朱艳丽介绍案件情况,总结出该案的“执行行政非诉案件时是否可适用调解”“执行阶段行政机关能否作出减免决定”等争议焦点。吴明表示自愿履行罚款义务,但确有实际困难,希望可以减免罚款。相关行政机关也对作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了阐述。

听证员对各方当事人进行提问,并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金华市人大代表、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主任金海莹表示:“接到检察院通知后,我对这个案子也着重研究过,从法律角度来看,对申请人减免加处的罚金是有法律依据的,但直接减免罚款没有相关规定。考虑司法为民的温度,可以适用暂缓执行或者分期履行的方式,通过拉长执行时间,来减轻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无其他路径改变原处罚决定?如果没有,考虑到吴明的生活状况,而且他的违法行为相对较轻,建议对他适用分期执行的方式,最大程度减轻负担。”浦江县政协委员、浦江月泉学社社长江东放说。

浦江县司法局法规监督科科长傅晓玄则表示:“放在现在环境下看这个案件,处罚是偏重的,但在当时环境背景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没有错误的,申请人既没有提起复议,也没有法律条款可以减免罚款,所以只能考虑以分期延长这种方式来解决。”

检察官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正确、行政相对人吴明存在实际困难等方面入手,对行政争议化解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吴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也逐渐打开心结。经过听证,各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督促当事人分期缴纳剩余罚款。

听证会后,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见证下,双方现场签署了实质性化解确认书等相关文书。“谢谢大家为我的事操心!现在老伴已经走了,不需要我在身边照顾了,我打算去当保安,用自己的报酬去缴纳罚款!”签完字后,吴明起身向大家一再致谢。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章赟)

(原标题:剩下4万元罚款分期缴纳)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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