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络空间 严惩“童星招募”背后的性侵害犯罪
时间:2019-12-20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一、基本案情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曲某某为寻求性刺激,通过QQ聊天软件,冒充某影视公司的女性工作人员,以招募童星需先行检查身体发育情况为由,先后诱骗、唆使被害女童张某某、李某某等人(年龄均在10—13岁之间),要求被害人拍摄自身隐私部位的不雅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对涉案电脑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和固定,进而查明多名被害人的身份信息,最终查证曲某某通过网络猥亵各地女童11人的犯罪事实。2018年3月,检察机关以曲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曲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二、典型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猥亵儿童的新型性侵害案件频发,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本案利用“童星招募”实施性侵害犯罪,一方面暴露出被害儿童涉世未深,缺乏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社交平台带来的安全隐患,对该类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效净化了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 高景宣]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