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的浓厚氛围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彰显了检察机关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意识与担当。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2020年8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后,能够在全国统一规范地适用该制度。尤其是依托公安部建设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有效堵住漏洞。
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021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第三十九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观最高检,召开贯彻落实"两法"座谈会,举行"6+1"未成年人保护论坛,开展法治教育课。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最高检都会组织与保护未成年人有关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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