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2-05-16  作者:史万森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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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史万森)近日,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服务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检察监督举措,以及自治区残联在残疾人维权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2021年1月至今,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5件,立案16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50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解决117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修复毁坏破损的无障碍设施1040处,督促清除城市主要道路上的盲道障碍物565处,督促改造公共场馆配套无障碍设施115个。

自治区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树林介绍说,全区检察机关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日常生活、信息交流等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等监管职责。

记者了解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新领域,随着该领域不断延伸,办案中出现了履职主体多元、部门职能交叉、整改评估困难、行业监管缺失等方面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敏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检察监督,主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办案力度,找准法律依据。同时,积极通过诉前程序推动问题解决,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形式,坚持多方协作,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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