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以优质检察产品服务园区建设
时间:2022-07-27  作者:郑小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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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 郑小波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是国家级工业园区,以元洪投资区为载体打造中国印尼“两国双园”,是福清市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院主动作为,以优质检察产品服务“两国双园”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当好支持者,高质量服务园区建设。为提升服务品质,我院出台服务和保障“两国双园”建设12条意见,围绕助力临港产业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保障食品产业生产等方面充分履职。为畅通服务渠道,我院主动与市委市政府工作专班对接,在助力园区建设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园区一家企业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我院与园区加强互动,及时向集资参与人释法说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动员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退赔赃款,为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300余万元。

当好护航者,高质量保障企业发展。我院强化涉企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涉法涉诉疑难问题;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与相关执法单位加强沟通,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涉财产强制措施;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园区一家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鉴于此举系为解决用工困难,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且嫌疑人有自首、从犯等情节,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和700余名员工稳定就业。

当好引领者,高质量推动规范经营。为助力企业完善管理,我院联合园区管委会、海关等8家单位出台《福清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园区某重点食品企业施工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在深入调查后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程序,推动企业整改到位。为促进企业建章立制,我院认真贯彻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针对涉案企业制度缺失、监督不力、操作违规等问题,坚持“一案一警示、一企一对策”,帮助堵漏建制。为提升企业家守法意识,我院常态化组织企业家代表、高校专家学者等座谈交流,选派检察官深入园区开展“涉企刑事风险防控”“民法典进企业”主题讲座,受到企业欢迎。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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