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建立观护官制度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时间:2022-05-07  作者:戴小巍 焦雯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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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焦雯雯)“社区组织的活动非常有意思,和大家一起看书、听警察姐姐科普毒品危害,昨天我还去当了交通文明劝导志愿者!”近日,在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蓝天白云”未成年人检察观护基地开展的读书交流活动上,涉罪未成年人小凯主动向观护官讲起近况。

近年来,恩施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案件同时,还要开展心理疏导、就业就学安置、亲职教育等工作,但精力有限,不借助社会力量,难以将相关工作扎实落实。

经过多方调研,2021年5月,针对恩施地区专业司法社工短缺、购买服务存在管理不到位、跟踪帮教考察对接不畅等问题,该院启动并推进观护官制度,通过与人社部门沟通,在检察院设置公益性岗位,招录观护官两名,严格挑选,精心培训,自行培养类似“司法社工”人才资源,“观护官1.0”由此诞生。

“观护即观察、看护,为能尽早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正偏差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前移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端口,观护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负责对不批准逮捕后的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普法教育、对涉罪未成年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施行跟踪帮教考察等工作,让未成年人司法帮教更加精准、高效。”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向丹向记者介绍。

小卓在读高二时因一时冲动参与了聚众斗殴,恩施市检察院综合考量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对他启动了观护官“一对一”个性化帮教。观护官根据专业心理测试结果设计积分制帮教计划,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分阶段评估帮教效果,严格落实电话抽查、重点关系人核查、实地走访调查的每月“三查”,最终形成综合评估报告,供检察官参考使用。

“在观护官跟踪帮教下,小卓顺利通过了6个月考验期,我们综合考虑后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向丹对记者说。

自观护官制度设立以来,该院已对被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2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捕后帮教,其中有8名表现较好,在审查起诉环节对其中的7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名适用相对不起诉,尽早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正偏差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前移了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端口。

恩施市检察院观护官制度收到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观护官人数少、精力有限,难以对接社区、街道的有效资源等问题,为打通涉罪未成年人全方位帮教的最后一公里,该院联合社会力量,推出“观护官2.0”版本。

今年3月18日,恩施市检察院在该市“小棉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蓝天白云”未成年人检察观护基地。“我们将积极与检察机关配合,发挥观护基地的资源整合作用,打造‘观护官+社工’‘观护官+社区’的多元化帮教体系,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观护帮教。”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聂忠荣说道。

观护基地成立后,该院与社区、妇联、教育局、民政部门、司法局、关工委等职能机构,以及企业、心理专家等社会力量加强沟通配合,从爱国主义教育、心理疏导、志愿服务、亲职教育、就业指导等方面对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文章开头提到的小凯就是其中之一。

看着像小凯一样慢慢变好的涉罪未成年人,向丹心里更加坚定,“要把观护官制度延伸到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防范侵害等更多领域,守护好未成年人的明天。”

(原标题:合力打通帮教“最后一公里” 湖北恩施:建立观护官制度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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