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之七)
时间:2023-03-1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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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代表:精准监督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黄毅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杨波 曹颖频)“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内容令我印象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银行行长黄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虚假诉讼不但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正,还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诚信,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依法纠正4万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121人。就民事公告送达不尽规范和虚假诉讼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二号、第五号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这充分显示出检察机关在加强精准监督、凝聚虚假诉讼治理合力方面的担当与作为。”黄毅代表评价道。

黄毅代表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虚假诉讼的联合惩戒力度,提高违法的经济和法律成本。与此同时,加强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虚假诉讼线索发现、筛查能力。特别是敏于发现虚假诉讼的新动向,及时关注到虚假诉讼所呈现出的团伙化、专业化等特征,对违法成本更低、非法获益更大、手法更加隐蔽的虚假仲裁、虚假公证加大监督力度,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为守护公平正义、构建诚信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王树明代表:行政检察监督守公正得民心

王树明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杨波 曹颖频)“一公司员工下班后被指派自驾送货,途中撞伤致残,未被认定工伤,诉讼、申诉历时八年,湖北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接续抗诉获改判。”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件“小案”,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副州长王树明感慨:“检察机关通过办好每一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生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比前五年下降9.9%,法院已审结56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38件,比前五年上升4%,改变率59.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比前五年上升43.5%,采纳率56.9%。

“我注意到,写进报告中的这组数据有升有降,这是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精准监督理念的结果。”王树明代表告诉记者,“五年来,最高检始终强调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选择提出抗诉的监督方式;对不具有典型性但依法应予监督的案件,选择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对无需改变裁判结果的瑕疵类案件,选择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希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强化精准监督,不搞粗放式监督,提倡多元化监督,这不仅能够凸显法律监督的智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结果,而且能够更好地守护公正、赢得民心。”

钟团玉代表:标本兼治破解冒名婚姻登记难题

钟团玉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张羽 刘亭亭)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针对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后离不了、撤销难问题,在妥善办好个案基础上,会同民政部等制定专项规范,推动处理类案1100余件。在这个过程中,有一起案件起到了关键推动作用,即备受关注的“姚某诉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安市康厝畲族乡金斗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妇联主席钟团玉对该案印象深刻。她说,检察机关真正将老百姓的诉求放在心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为当事人解决了长达七年的烦心事。同时,检察机关高度关注这一类问题的解决,及时联合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破解冒名婚姻登记难题的方式。

“一起案件的办理,推动了一个文件的落地,为面临同类问题的老百姓畅通了维权渠道。这是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生动写照,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钟团玉代表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宣传,为其他社会问题的治理提供新思路、新模式,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程韬代表:依法监督维护行政诉讼程序正义

程韬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吴贻伙 刘亭亭 通讯员吴荧)“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与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是行政检察的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司法公正能否得到实现。”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星锐冲焊厂质量改进主任工程师程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程韬代表关注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样一组数据: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3万件,是前五年的7.2倍,采纳率98.9%。

“数字的背后,不仅是一起起案件的办理,更是普遍性社会问题的解决。”程韬代表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特别强调以“我管”促“都管”,推进诉源治理。在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职能部门履职缺位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并针对行政审判、行政诉讼执行中存在的同类错误或行政执法、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白皮书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监督纠正、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建议,督促法院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将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守住了司法这道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程韬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可以继续加强大数据的应用和探索,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向主动、由办案向治理转型升级。

马秀娟代表:加大民生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

马秀娟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牛旭东 王浩淼)“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实践。”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驾驶员马秀娟对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内容印象深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7万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检察建议在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以及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马秀娟代表说。

马秀娟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应完善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细化监督流程,实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精准化、规范化。依法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对线索加大研判力度,同时加强内部沟通协作,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应及时将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刘海玲代表: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刘海玲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牛旭东 韩兵)“通过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有关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成绩单’,我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司法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富裕县吉犇牧场场长刘海玲告诉记者。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出台专门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993人。对此,刘海玲代表谈到,她很喜欢检察题材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对剧中铲除政法队伍“蛀虫”的情节印象深刻,“这正是检察机关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生动写照”。

五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对扫黑除恶、巡回检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线索进行深挖,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取得较好办案效果。如辽宁检察机关从压案不查、重罪轻判等问题入手,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92人,所涉“漏罪”被立案侦查,错误判决被撤销原判,对65起关联民事行政案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要拓宽线索来源,加大调查核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刘海玲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应借力专项活动积极搜集、研判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有效推进相关重点案件的办理;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在巡回检察过程中深挖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背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职务犯罪线索,通过办案形成强大震慑,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程萍代表:构建互尊互信的新时代检律关系

程萍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谷芳卿)“尊重、信赖律师,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最高检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告诉记者,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2020年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会商机制,地方检察机关同步推进”等内容,她深有体会。

程萍代表告诉记者,从2021年1月最高检发文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到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一系列举措为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划出了“硬杠杠”,也打开了检律良性沟通的大门。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强化检律沟通机制建设,通过邀请律师参与检务公开、公开听证等活动,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在打造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关系上效果明显。今年2月,最高检领导第三次走进全国律协,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共话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发律师界的关注。

“日前,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是检察机关着力构建亲清检律关系的又一举措。”程萍代表说,“希望各级检察机关一如既往地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持续发力,以律师执业权利的有效保障,促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有效提升。”

江帆代表:“十条意见”有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江帆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谷芳卿)今年3月2日,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下称《意见》)。

3月7日,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及该《意见》,并明确“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帆对此表示:“这是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为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所作努力的具体体现。”

江帆代表告诉记者,检察官和律师虽然法定职责、具体分工有所不同,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进程中拥有共同的任务目标和价值追求,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与检察官共同肩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携手律师群体努力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江帆代表表示,《意见》精准聚焦律师对刑事案件重要程序性事项知情权、异地互联网阅卷、律师意见反馈机制等权益保障问题,并明确了具备可操作性的救济渠道,把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这种将责任压到实处的、接地气的做法,让广大律师充满期待。”

武志永代表:互联网阅卷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武志永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史兆琨 通讯员赵立谦)“推行互联网阅卷,是检察机关着力解决阅卷难这一长期困扰律师执业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检察机关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创新,更是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院长武志永在听取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后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推开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律师异地阅卷,查阅案卷更便捷。武志永代表对此高度肯定,他认为,全面推开互联网阅卷,是检察机关以能动履职构建互动协作的新型检律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互联网阅卷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还可以真正实现阅卷“一次不用跑”。

“建议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律师协会等途径,让更多律师熟悉互联网阅卷系统的操作方法。进一步简化律师身份认证等流程,大力提高互联网阅卷效率,并积极推进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一些因特殊原因未通过阅卷审核的案件,检察机关要向律师充分说明理由,并及时提供其他可行的阅卷方式,充分保障律师阅卷等执业权利。”武志永代表说。

李丹丹代表:不断推动检律协作取得新成效

李丹丹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史兆琨)“检察官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街道东经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丹丹在听取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后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最高检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李丹丹代表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检察官和律师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全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积极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

“建议建立检律互督互评工作机制,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推动检律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自觉规范检律交往行为,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约束,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有底线,不断深化探索实践,找准加强检律协作的着力点,不断推动检律协作取得新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律协作关系,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李丹丹代表建议。

蒋志刚代表:保护公共利益的共识和合力持续增强

蒋志刚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单鸽)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河道治理中心主任蒋志刚注意到,针对生活中一些公益损害具体事项,检察机关通常会先与职能部门磋商、促请主动履职,再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

“这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独特优势。”蒋志刚代表说,“真正做到了‘检察机关提出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目标。”

在蒋志刚代表看来,检察建议作为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督促无效后才提起诉讼。这说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更不是显示“你错我对”。

“目的还是要通过监督解决问题,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推动法律执行到位,维护好公共利益,这与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目标是一致的。”蒋志刚代表说,“而且在实践中,我发现,行政机关也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双方在保护公益方面的共识、合力在不断增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配合中持续深化。”

如何做到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蒋志刚代表从自身经历出发,建议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建立“江河源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协作机制,落实定期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对发现的涉水公益损害问题合力推动整改,营造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贠红卫代表: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强化检察监督刚性

贠红卫代表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单鸽)“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4万件,99.8%获裁判支持。”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这段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表述,给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贠红卫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充分说明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于‘硬骨头’‘老大难’案件敢于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强化监督效果,给检察机关的工作点赞!”贠红卫代表说。

在贠红卫代表看来,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4万件,这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公益诉讼案件中占比不算高,但其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后手”,增强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这些案件,也可以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完善乃至单独立法提供重要的实践样本。”贠红卫代表认为,检察机关应进一步深入思考和研究如何更有针对性开展调查取证、更合理精准确定诉讼请求、更充分履行出庭职责、更有效保障公益损害得到切实修复。

“希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效能,不断发展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为公益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贠红卫代表最后说。

[责任编辑: 马菲菲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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