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谦:坚持特殊理念法治理念 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时间:2016-06-04  作者:王治国 戴佳 林中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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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要求

坚持特殊理念法治理念 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本报讯(记者王治国 戴佳 林中明)6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讲话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孙谦指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把综合保护、儿童利益最大化、特殊保护、双向保护、注重教育感化挽救等特殊理念切实贯彻到工作中。同时,要坚持法治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坚持客观公正,维护司法公正。要通过言传身教,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养成法治意识。

  孙谦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妥善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一要严格证据审查,重视客观证据,排除非法证据。二要建立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对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发挥在诉前程序中的主导和过滤作用。三要准确把握逮捕、起诉的条件和证据标准。四要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定期进行质量评查通报。五要守住法律底线,不能因舆论压力拔高案件或者降格处理。

  孙谦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不断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全面全程保护,提高保护效果。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不断丰富未检工作内涵,尽快厘清、固定和统一未检工作具体职责界限。

  孙谦指出,要处理好专业化、规范化与社会化的关系,在法治化的共性要求下寻求未检工作的个性化发展。要把握好职权界线,健全和规范政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配套衔接机制。要加强与专家学者、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互动,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未检检察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帮教救助的能力。

  座谈会上还举行了最高检与研究机构、高校合作签约以及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家顾问聘任仪式。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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